关于医保电子凭证 这些需要注意

川江都市报 2021-09-29 00:48 大字

◎ 川江都市报记者周菁

“老年人或未成年人可以由他人代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吗?”“手机丢失,医保电子凭证是否会被盗用?”

近日,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 ,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泸州市城乡居民参保群众医疗费用医保联网结算,将不能采用刷身份证的方式,只能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消息一经发出,不少市民就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使用等方面提出疑问,市医保局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老年人或未成年人

可以由他人代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了医保亲情账户功能。可以在该APP上直接绑定家庭成员信息。添加的家庭成员小于16周岁,直接点击[添加账户]按钮即可完成账户关联;添加的家庭成员大于16周岁,点击[添加账户]按钮后,选择[人脸验证]的方式完成家庭成员认证。

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动

需要重新申领医保电子凭证

当人员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个人基础信息发生变更时,需要重新申领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方式和第一次申领时一致。若只是个人手机号码发生变更,只需更改手机号码即可,更改方式如下:用户登录个人微信,进入[支付]页面,选择[城市服务],点击五险一金下方的[医保],选择[医保电子凭证],找到[修改手机号],输入个人的新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后点击[确认修改]即可。

如手机丢失,需及时在新手机上登录账号

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如果手机没有设置任何密码保护,医保电子凭证在手机丢失后存在被盗用的风险。如果手机丢失,应及时在新的手机上登录申领过医保电子凭证的渠道APP账号。登录后,已丢失手机上的账号会自动下线,从而可避免医保电子凭证被盗用的情况。此外,目前医院的微信客户端暂不支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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