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食拒售野生动物 倡导舌尖上的文明
□ 本报记者 刘墨
近日,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为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公共卫生意识,全省启动“倡导社交文明加强公共卫生”倡议行动。其中提出,“保护动物我做起,拒食野味守法纪”。泸州市商家、市民如何响应?连日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商家:
拒售拒绝烹制野味
猪肉、牛肉、鱼类……4月22日,记者来到城西农贸市场,在肉类摊位前,不少市民仔细挑选着。牛肉摊主李先生麻利地给客人切肉、上秤。“我们卖的肉是通过正规渠道进的货,并且经营手续齐全。”李先生说,自己经营肉摊多年,从没售卖过野味,“既不安全,还违法,这种事不能做。”
4月23日,龙马潭区一家私家菜馆开门营业,客流量虽不大,但环境整洁。该店老板洪大姐表示,以前也曾有人询问过店里是不是有果子狸这类的野味,但疫情发生后,再也没人来问了。在她看来,鸡鸭鱼鹅等完全能够满足大家食用,冒着健康风险食用野味完全没有必要。
市民:
拒食野味应成为常识
市民李维新对食用野味很反感,疫情防控期间,他时刻关注疫情、野味等相关报道。“我们不仅要拒食野味,更要拒绝交易野味,没有需求就没有买卖,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李维新说。
24岁的小张告诉记者,他以前出去旅游时,看到过有人吃野味,他虽没有吃,但也没有劝阻。经历这次疫情后,小张表示,将从自己做起拒食野味,“以后碰到有人吃野味,我一定会积极劝阻或者投诉举报。”
有关部门:
合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近日,江阳区检察院与市森林公安局、江阳区公安分局、江阳区农业农村局、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了《泸州市江阳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生态环境的保护。
“大家应该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拒食野味,避免既损害身体健康,又触犯法律。”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如有非法捕捞野生水产品,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收购、经营一般野生动物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甚至刑事法律责任。
新闻推荐
◎徐燕近日,一场摸清泸州市江阳区文旅资源家底的普查工作正在进行。4月17日,调查组实地调查了位于江阳区丹林镇长冲村的“...
泸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泸州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