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法院执结一起 拒付赡养费案件

川江都市报 2018-10-18 17:00 大字

◎ 肖则兰 刘利君 胡忠华

日前,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不孝子拒付赡养费案件,被执行人刘某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被迫拿出3000余元给付拖欠了其父亲3年的赡养费,让老人最终有了基本生活保障。

2016年,家住江阳区方山镇白塔村74岁的刘某,有3个儿子1个女儿,因为3个儿子没有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刘某将他们告上法庭。法庭开庭审理后,作出其3个儿子依法履行赡养义务的判决。判决生效后,2个小儿子均履行了赡养义务,唯有大儿子因与其父亲发生家庭矛盾而一直拒不履行。刘某随即向江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江阳区法院受理后,随即到老人家中了解拒不给付赡养费的情况,并立即开展强制执行:一是在执行查控系统上查询其大儿子名下的财产,均没有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二是联系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以及就职的出租汽车公司寻找均未果。最后在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布局蹲守,最终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

刘某的大儿子在面临被司法拘留的情况下,电话通知其家人拿钱到法院履行赡养义务,其女儿迅速拿出3000余元现金到法院,当着执行干警的面,全部付清了拖欠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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