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中晚高峰时段 货车不得进入城区

川江都市报 2018-09-19 16:33 大字

◎ 川江都市报记者 田明艳

市民:建议每日22时后允许货运车辆进入城区借道通行。

泸州市公安局:根据《泸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城区部分道路功能和客货车辆通行线路的通告》,货运车辆城区通行要求,过境货车一律不得进入城区借道通行。对确需进入城区道路载运货物或进行工程作业的货运车辆,实行入城证办理制度,并禁止在早中晚高峰时段进入城区通行(高峰时段为:07:30-09:00、11:30-12:30、14:00-15:00、17:00-18:30)。

货车司机可以在江阳区蓝田绕城路“超限检测站”办理小型货车(蓝牌)临时入城证;在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与酒城大道四段连接处、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体育场路口处、龙马大道与希望大道交叉的关口路口处办理货车临时入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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