锥形桶+地锁挡住车位 宁可空着也不让其他车停 临停车位成商家“自留地” 醉美公司提醒:包月收费不能超过最高限额,且包月不包车位
临时占道停车位上放着锥形桶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方霞 实习生 冯萱 摄影报道
昨日,市民刘先生向川江都市报记者反映,近日他驾车在酒城大道一段商业银行附近寻找停车位时,好不容易在百竹园小区北门一商铺外找到一个空车位,但商铺工作人员不允许在门前停车,说门口的车位是商家自留的,其他车辆不让停。对此,刘先生希望相关部门制止这种个人占用公共设施的行为。
公共车位变商家“私家车位”
据刘先生介绍,当天他看到有空车位,不过车位上放了个锥形桶。当他拿开锥形桶,将车停好准备离开时,旁边酒楼一工作人员出来让他把车子开走,并称“这是我们酒楼门口的车位,这个车位是给酒楼送菜车占的,其他车子不能停”。刘先生说,这名工作人员是该酒楼的值班守门员,这个锥形桶就是他放在这里阻拦其他车辆停放的。考虑到车辆停放的安全,最终刘先生只能把自己的车开走了。但刘先生认为,这里是公共停车位,不应该变为商家的专用停车位。
为了解情况,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酒城大道一段发现,位于百竹园小区北门的这段路并没有临时停车收费的牌子。路过的小区居民告诉记者,来附近银行和政务中心办事的群众很多,停车成了难题,由于这个路段现在停车不收费,都希望把车停在这里。个别商铺为了自己停车方便,就在门前车位放锥形桶挡住,有的甚至还安装了地锁。
城管将加强巡逻 制止用物品占车位行为
记者向百竹园小区的保安了解情况。值班保安说,这个停车场属于小区,但他们没有收停车费,对商家占用车位阻止他人停车问题并不清楚。
就此处停车场的归属问题,百竹园小区管理者楠华物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百竹园小区北门商业楼由物业公司管理,但楼下的68个停车位没有交给市政管理部门,还属于开发商所有。该负责人说,物业公司原本准备在此处设个栏杆对车位进行管理,但城管不允许物业对停车位进行收费,现在这个地方就没有人管。
对此,华阳街道城管中队工作人员表示,接到记者反映后,已派城管队员进行了现场查看,该停车位是物业公司组织划的线,前段时间物业公司设了个岗亭准备收费,被城管及时制止,目前这个停车位还没有移交给市政部门,属于便民车位。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将此情况报给江阳区城管局第四执法大队,同时也会加强巡逻,如发现有人用物品占用车位,将予以制止。
临时占道停车位收费可包月但不包位
那么,商家占用临时车位的情况到底是个例还是普遍现象?记者调查发现,在龙透关集成大厦楼下停车收费路段,共有26个停车位,其中商铺门口放置锥形桶占位的就有5个。此路段收费员告诉记者:“这些车位都是商家包了的,收了包月钱就要给商家留车位,即便他们不停车让车位空起,也不能让其他车停。”该收费员表示,停车收费标准是3元半天、5元全天、80元包月,如果用锥形桶挡住保留车位,每个车位收费是150元每月,相当于150元买断车位一个月的使用权。
为了解停车包月收费标准,记者随后致电泸州醉美公司安保客服部。据工作人员唐明奎介绍,醉美公司规定,在一类路段,大客车及中型以上货车最高收费是200元/每月、小客车及轿车最高收费是110元/每月;在二类路段,大客车及中型以上货车最高收费是120元/每月、小客车及轿车收费是80元/每月。包月费用由收费员和客户自行协商,只要不超过最高限额即可。除规定了最高收费限额外,醉美公司有包月不包车位的规定,收费员是不可以帮包月商家占车位的。如有收费员破坏公司规定,经发现查实后,醉美公司会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新闻推荐
平衡车代步是方便 稍不注意也有危险 交警部门提醒:为了出行安全,请市民合理选择交通工具
近日,泸州市民肖先生骑平衡车经过沱三桥附近时,因车撞上路中央的凸起物摔伤导致轻微骨折。炫酷的平衡车日渐成为年轻人的新...
泸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泸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