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民告官不见官” 上半年龙马潭区行政机关 负责人出庭应诉达百分之百

泸州日报 2018-07-25 09:0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樊晓兰)7月19日,记者从市人大、市中院、市政府法制办在龙马潭区组织召开的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工作调研座谈会上了解到,今年上半年,龙马潭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百分之百,有力促进了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极大避免了“民告官不见官”的局面。

去年5月,四川省下发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后,龙马潭区及时传达通知精神,要求区级部门及镇街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同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出庭这一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和依法治区目标考核。区政府法制办与区法院行政庭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行政案件数据共享,并定期对行政案件数据进行分析统计。数据表明,今年上半年,区级部门以及镇街政府出庭情况总体较去年有了大幅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百分之百。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政府服务于民的试金石,是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更是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举措。但一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不高,“民告官不见官”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行政机关以委托律师出庭的形式应诉,律师虽然不乏专业素养,却很难深入了解行政行为的背景信息以及具体行政流程,不利于行政纠纷的真正解决。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分析说,究其原因,一是少数行政机关负责人和领导干部放不下身段,对“上公堂”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二是少数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不强,存在法律知识缺乏、法治思维欠缺的问题;三是被诉行政机关的负责人确实存在工作繁忙、难以抽身等客观难题。

据龙马潭区法院副院长曹德远介绍,今年上半年,龙马潭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大部分胜诉,充分证明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了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不断强化诉讼意识、证据意识。

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时代背景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具有重要的法治价值。市中院负责人说,这将有利于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

龙马潭区委政法委书记张志方介绍,下一步,龙马潭区将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督促力度,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过案卷评查的方式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加强对应诉工作的定期研判和规范指导,建立行政应诉工作的长效培训机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败诉问责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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