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镇抚琴山水安置房小区方案调整的公示
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龙马潭区鱼塘镇抚琴山水安置房小区方案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工程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人向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2017年 8 月24日至2017年 9月4日
二、公示地点: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公示栏、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网站(www.lzghj.gov.cn)、项目所在地、《泸州日报》。
三、联系人:冉瑞丰、陈骏
联系电话:8950518
四、调整内容:经建设单位申请,由于1、2、5、6、7#楼设计调整由方案设计进入到施工图设计阶段后,因5#楼设计时建筑高度计算错误,导致5#楼建筑高度超过了100m,不满足规划条件的要求。且从方案设计阶段到施工图设计阶段图纸也进行了优化和调整。为符合规划条件的要求,同时减少安置房户数的损失,合理优化布局,现拟对5、6、7#楼的设计进行以下调整:
(一)5#标准层减少两层,层数由30F/-1F变为28F/-1F,户数为259户,建筑高度为99.85米。
(二)6、7#楼一层原部分架空位置调整为通往地下车库的楼梯,以满足消防要求。
(三)3#车库负一层部分农贸市场,增加一个农贸市场配套的公厕,C3-H轴线增加部分面积以设置水井、风井、强电、弱电井。
设计调整后,1、2、5、6、7#楼总共有1268户,一期二期原方案总计容建筑面积为247831.84平方米,调整后总计容建筑面积为247238.09平方米,容积率为3.18。
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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