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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全省排名第一 创建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成效显著

泸州日报 2017-08-29 12:5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罗森波) 自去年4月泸州被列入全国第二批创建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以来,泸州市创新思路、大胆探索,全方位推进创建工作。8月25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获悉,通过创建活动,泸州市全社会重诺意识、城市形象和信誉度不断提升,为投资、创业等营造了良好信用环境。2016年以来,全市平均每天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从过去的58户增加到82户,新发展企业同比增长57.13%,增速位列全省第一。

据市发展改革委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创建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完善了城市治理手段:泸州将属于道德范畴的信用,用制度加以规范,应用到社会管理中,促使各类信用主体更加重视自身信用状况和信用等级,全社会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明显提升。全市金融环境也更加良好:2016年,在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和省政府金融办联合开展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中,泸州市各县区评级结果在全省排名靠前,同时根据综合评估结果,泸州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在全省排名第一。

那泸州市究竟是如何开展和推动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的?据悉,泸州市主要在顶层设计、平台建设、联合惩戒等方面不断探索。

在顶层设计方面,泸州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小组,设立泸州市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和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统筹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注重系统谋划,形成“2+14”制度体系框架,即2个总方案——《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泸州市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7-2020年)》,以及14个专项方案,包括《泸州市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泸州市商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等,形成了完善的信用制度体系。

在平台建设方面。泸州市建立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成存量、增量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共享各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值得一提的是,泸州市依托“泸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搭建了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了总量超千万条、涵盖45万余户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数据库;还建成投用“信用泸州”网站,累计更新“信用双公示”信息16万余条、“黑名单”信息2045条,实现了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一站式查询。

在联合惩戒方面,泸州市主动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加强信用应用,着力构建反向倒逼的守信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等20个部门联合签署《泸州市“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多领域推进信用联合惩戒;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人行泸州支行等部门签订《征信市场监管协调合作备忘录》《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对失信企业加强协同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人社局联合出台《泸州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和查处工作实施办法》,有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失信行为。工商、法院和银行系统还实施联动监管,通过公开曝光实施联合惩戒,全市公司登记注册环节已限制“老赖”71人;法院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4040人,已有85人自动履行了债务155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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