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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整顿物业收费 未按明码标价要挨起

华西都市报 2015-04-24 02:23 大字

昨日,记者从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了解到,纳溪区将大力整顿全区21家物管企业。发改局要求物管企业前期物业收费必须执行政府指导价,在显著位置悬挂公示牌公示收费标准,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将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并进行媒体曝光。

矛盾聚焦物业收费投诉占三成

“物价局哇?我要投诉我们小区物业收费不合理。”在纳溪区发改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几乎经常都会接到这样的电话。据统计,在关于收费的投诉中,物业收费投诉就占到了三成以上。

“我们经常都要出去帮忙协调业主与物管之间的矛盾。”发改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纳溪的小区中多数存在不严格执行物业收费公示制度;不执行物业服务基准价格及对应服务标准,只收费不服务或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等情况。“甚至我们还发现了有些物业公司连收费政策都不了解。”

收费整顿小区需公示收费项目

发现诸多问题后,纳溪区发改局于4月20日将全区21家物业管理公司召集进行统一培训,同时在全区开始开展物业收费整治行动,并对物业收费作出了要求。

据泸州市纳溪区发展与改革局副局长李华勇介绍,根据相关管理事项,普通商品住宅(不含别墅等高档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和保障性住房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计费方式,实行政府指导价(泸纳发改价格[2013]3号)。后期收费标准则采取物业公司与业委会共同约定价格的方式进行。

“各物业企业必须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并在显著的位置标明12358价格举报电话。”李华勇介绍说,如在5月10日前未执行到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并进行曝光。同时,如业主发现物业有乱收费行为,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

物管公司公示有利于缓解矛盾

物业收费整顿通知一出,福鑫物业的负责人李敏表示非常赞成。“实行明码标价之后,业主看得到价格,也更能够接受。”

李敏告诉记者,因为收费的问题,物业曾不止一 次 与 业 主 产 生 过 矛盾。在规范了物业公司收费后,每个收费条目都将公开化,让业主知晓价格,也就不会再出现业主质疑物业公司乱收费的情况。李敏说,通过对收费的整治,一方面对物业收费进行了规范化,另一方面也对物业对业主服务的提升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张元霞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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