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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2万股国有股挂牌转让 泸州商行拟引入战略投资者

四川日报 2014-08-06 12:3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李龙俊)四川省又一家城商行向投资者抛出“绣球”。8月5日,泸州市财政局在西南联交所挂出三份转让公告,计划转让泸州市商业银行 7872万股,占其总股份的10.86%,转让后泸州市财政局持股比例将降至7.25%。

股权出让后国资持股比例将下降

挂牌公告显示,泸州市财政局是泸州市商业商行的第二大股东,持有该行18.11%的股份。本次转让股份被分成三部分,分别是3500万股(挂牌价格8050万元)、3450万股(挂牌价格7935万元)、922万股(挂牌价格2120.6万元),每部分比例均不超过泸州市商业银行总股份的5%。报名企业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2400万元保证金后,可以参与3个标的报价;但1户企业最终只能受让1个标的。

公开资料显示,泸州市商业银行质地可谓优良,2013年存款突破百亿元,达到121亿元,增幅达33%;实现净利润2.8亿元,增幅达33%。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达到3.16亿元,净利润2.18亿元,半年净利已占到去年全年净利的77.86%。

泸州市商业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为泸州老窖集团,持有19.88%的股份。据介绍,目前省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持有泸州市商业银行53.8%的股份。泸州财政局此次股权转让成功后,省内国资系持股比例将降至不足43%。

标准严格12大受让条件遴选优质企业

泸州市财政局对潜在“婆家”的挑选标准也非常严格,共列出了12大受让条件,其中包括:受让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的社会声誉、经营稳健、经营管理能力强、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等。还规定了8大不得受让条件,包括:关联企业众多;核心主业不突出;高污染、高能耗的资源性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代他人持有中资商业银行股权等。受让方与泸州市商业银行现有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后,将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转让价格。

分析人士认为,这些规定避免了“近水楼台先得月”,将股权受让的机会更多地留给了全国其他优质企业。

“降低国有持股比例,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助于泸州市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合规开展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四川省城商行协会秘书长龙文彬认为,舍得转让优质股权充分体现了四川省推进城商行改革,提升城商行经营水平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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