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优化乡镇(街道)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 权力下放 乡镇(街道)接得住用得好
◎ 记者 曾臻
乡镇(街道)作为服务群众最直接的主体,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
从2019年底起,泸州市优化乡镇(街道)机构编制资源配置,通过横向统筹、减县补乡、纵向激励等措施,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通过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实行“扁平化”管理、落实精准化赋权、开展跨区域调编,有效缓解基层编制供需矛盾,切实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更好地服务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泸州市着力提升改革工作实效,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凝聚起了乡村全面振兴、推动泸州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两项改革的“后半篇”成效已徐徐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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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整合 打造行政执法力量平台
9月22日上午9点,位于龙马潭区鱼塘街道希望大道90号的金和苑小区老年活动中心,管理员曾燕在完成擦拭座椅、清洁地面、归置书籍等工作后,打开了活动中心的大门。而在门口等候已久的大爷、大妈们陆陆续续走进活动中心,开启了一天的休闲娱乐生活……
“现在这么整洁的活动中心,以前可是宰鸡杀鸭的地方,又名‘三根冲’。”曾燕说,金和苑小区修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这里曾经是个农贸市场,后来农贸市场搬迁了,仍然有人租这里的地盘宰鸡杀鸭,臭气冲天、垃圾冲天、苍蝇冲天,这大概就是“三根冲”的由来。“如今你看看,屠宰点改成了老年人活动中心,小区里还修建了风雨长廊,健康书吧、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这多亏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介入。”
曾燕口中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是泸州市针对基层执法有责无权、力量分散、协调不畅等问题,下放权力,整合各乡镇(街道)城管、市场监管、安监等力量组合形成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承接乡镇(街道)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执法事项,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作为优化乡镇(街道)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先手棋和关键招,“一支队伍管执法”不但解决了执法机构重叠、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的问题,提升了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而且加快形成了执法工作合力,执法效率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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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编制 打破“一岗定终身”
将区县派驻机构、乡镇(街道)行政和事业机构整合,厘清职责边界,划分为党政综合、社会事务、综合执法等9个模块,对应设立9个职能机构,即“七办一队一中心”;
采取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办法,将除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行政、事业干部全部统筹安排到“七办一队一中心”合适岗位,实行“统一调配、一人多岗、动人不动编”;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一使用,实现行政事业人员同工同酬。
“扁平化”的管理打破了泸州市机构编制“一核定终身”的静态模式,破除编制部门所有、地区所有的观念,实现了编制动态管理、科学统筹调配。目前,泸州市已将区县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2217名人员下沉乡镇(街道)管理;将1751名人员编制下划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编制增幅达76.5%。
“‘扁平化’管理不仅减少了管理层级,还打破了行政和事业人员待遇的差别,将行政、事业人员统一调配,真正实现了同工同酬,极大激发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江阳区南城街道应急与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告诉记者。
与此同时,泸州市在科学核定乡镇(街道)编制的基础上,跨县域统筹行政事业编制,围绕党的建设、基层治理、经济社会发展、便民服务、底线保障等工作情况,采取“两评两测一加减”方式,对乡镇(街道)开展激励评估工作。目前,全市共跨镇域调整编制530余名;在第一轮激励评估工作中,跨县域统筹66名编制,对从全市126个乡镇(街道)中层层选拔出的24个乡镇(街道)予以激励,推动基层差异发展、竞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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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下放 提高乡镇“话语权”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街道)如何引线穿针,发挥社会治理牵头抓总关键作用?这意味着要赋予乡镇(街道)更大的权限。
在合江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基层迫切需要的208项县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已下放(下沉)至乡镇(街道),其中涉及农业农村、城镇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使用频率高的检查执法事项达112项、群众经常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达57项;赋予乡镇(街道)对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任免的一票否决权,以及派驻机构的日常工作管理和绩效考核权;派驻机构的公用经费、绩效考核奖励等由县财政保障,预算下达乡镇(街道);派驻人员年度考核单独计算优秀基数,乡镇(街道)享有60%的考核权重,由乡镇(街道)负责综合考评和报批,进一步强化了乡镇(街道)统筹管理能力。
在泸县,乡镇(街道)法定权限、省市县赋予委托下放权限以及按需选择权限等进行了整合,形成《泸县试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清单》,由乡镇(街道)采取“基础+定制”方式,梳理形成“一镇(街)一清单”;签订委托下放事项管理协议,细化执法范围、执法种类、执法幅度。
与此同时,为解决基层存在管理权限不够、权责不对等、属地职责不清等问题,泸州市探索权责“对等化”,促进乡镇(街道)职权从“有责无权”向“权责相称”转变,积极推动行政管理权、统筹调配权、考核评价权“三项”权限下沉。通过“赋权+点菜”的方式,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扩大其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立“乡镇呼叫、部门响应、协同处置、乡镇评价”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区县级部门更好地服务基层和群众;建立乡镇(街道)和区县级部门双向考核评价机制,提高乡镇(街道)“话语权”,聚合力量在一线帮助基层解决问题。
“在两项改革中,泸州市注重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工作力量,通过机构‘扁平化’管理、编制的优化配置、动态评估激励、跨镇域调编,盘活用好了机构编制资源,保障和服务了基层的发展;同时,以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方式,依法赋予乡镇(街道)执法权,增强了执法工作力量,实现了乡镇(街道)对权力接得住、用得好,基本实现了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的双提升。”泸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吴伟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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