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法院 司法确认首例公安行政调解案件
本报讯(陈冰如)近日,泸县法院经当事人申请,在泸县拘留所对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的行政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这是继《泸县人民法院、泸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协作的工作意见(试行)》文件实施以来,泸县法院首例司法确认的公安行政调解案件。
据了解,该案双方当事人因琐事发生口角、打架,其中一方受伤,另一方当事人被行政拘留,后双方在管教民警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书》。针对受伤方在实际履行方面的担忧,民警向其详细讲解了“司法确认与行政调解对接机制”的内容和操作流程。随后,双方当事人向泸县法院提出了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申请,泸县法院承办法官在依法对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后,认为其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为当事人现场制作了《司法确认笔录》,并在双方签字确认后出具《民事裁定书》。
泸县将公安行政调解纳入法院司法确认工作,既契合当前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要求,又能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建成四个新区、率先全面小康”营造良好的基层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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