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县 泸县模式的“骨肌血魂”
“法娃普法·律师讲法”走基层活动
泸县法院法官下乡为村民普法
龙城法治花开遍地,泸县百姓喜笑连连。
泸县法治建设工作中创新模式,注重 “硬骨、强肌、活血、塑魂”,向广大群众交上了一份份满意的答卷——泸县是“三五”“四五”“五五”普法全国先进县、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泸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第三批 “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泸县普法代言人“法娃”获得国家版权局登记;泸县玉蟾街道清溪社区被命名表彰为“四川省依法治村(社区)示范村(社区)”;“泸县‘4+3’全民普法模式探索与实践”入选《四川法治蓝皮书》。
机制保障:硬法治之骨
泸县法治建设该怎么搞,要达到什么效果?这是摆在泸县县委、县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骨不硬,则形不成”,泸县法治建设坚持以科学规划塑形,以机制保障硬骨。《泸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泸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和《泸县依法治县“十三五”规划》准确把握了泸县法治建设十年方向,描绘了泸县法治建设蓝图。科学谋划每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对当年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细化法治宣传工作方案,强化日常基础性工作安排,通过“线、面、点”的整体把控,打造出法治建设构架,为经济、文化、政治、生态建设保驾护航。
“树大怕中空”!在庞大法治建设构架中,如何“补钙”,以防止法治意识随时间流逝而流失、遏制法治建设流于形式是关键问题。为防治“骨质疏松”,泸县从机制保障上下功夫,制定《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人大定期评议普法工作》、《镇(街道)部门“一把手”述法》等十余项工作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综合目标考核,增大考核权重,制定考核评价细则,加强日常督查考核,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实现法治GDP对政府绩效综合评价的科学考量。
根据人员变化,泸县及时调整充实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县委书记负总责,专职副书记主要抓,政法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实施跟进问责的办法,由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依法治县办组成的联合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不能按时限、按要求完成规定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说明,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主管领导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将经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2015年共投入经费300余万元,其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经费200余万元,法治宣传经费70余万元,专项工作经费30余万元。“我们从人、财、物上搭建了法治建设这个舞台,同时也要从制度约束上保证法治建设不乱舞。”泸县县委书记、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郭庆如是说。
阵地建设:强法治之肌
法治阵地是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营造法治氛围的有效载体,也是法治建设水平的直观体现,更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必要基础设施。法治阵地建设如若“骨瘦如柴”,法治亦就徒有虚名。“强健体魄”成了法治构架下亟需解决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泸县将阵地建设作为法治建设“强肌健体”的核心工程。
泸县将法治阵地建设与重点项目工程(新农村建设、产业园区建设等)挂钩,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同发展,重点实施“一源一区三线N辐射”精品工程,以城区法治示范圈为中心,泸隆、泸荣、泸永三条法治精品路线为主干,辐射带动20个镇(街道)建成N个法治项目点,形成独具泸县特色的法治阵地群。目前,泸县法治文化广场等20余个法治阵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社会效果良好;泸永(万得)路沿线得胜、云龙、兆雅、太伏、云锦、立石、百和等镇法治文化阵地已初具规模。
泸县的法治阵地既一脉相承又各有千秋,每个阵地既有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劳动争议、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又有各自地域特色和民风习俗的展现。泸县法治文化广场古韵悠长,泸县法院法治文化基地壮盛严整,玉蟾街道清溪社区法治文化茶园恬静悠闲,立石镇玉龙新村法治文化广场静谧素雅,太伏镇沙田坝法治林曲径通幽……法治阵地的层见叠出,让法治建设“身强体魄”、“花开遍地”。
强化宣传:活法治之血
法治建设如若“死水一潭”,法治亦是苍白无力。如何增加活力,是法治建设又一难题。泸县将法治宣传活动作为解题钥匙,把传统法治宣传方式转变为形式多样、群众乐于接受的普法学法用法方式,让法治宣传如火如荼。
泸县依托五支队伍搭建五大平台,即:依托县普法讲师团搭建巡回宣讲平台,依托法律顾问队伍搭建法律服务平台,依托基层法官队伍搭建巡回庭审(以案说法)平台,依托文艺小分队搭建法治文艺巡演平台,依托新闻传媒队伍搭建现代新型普法平台,利用农闲、赶集、节假日等时机以“法律赶场”、“法治电影”、“法治文艺巡演”、“巡回审判”、“普法广播村村通”、“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采用“酒后闹事,法律不饶”、“拾金不昧要发扬,处理不当要犯罪”等通俗化语言开展普法宣传,群众易于接受,切实让普法“接地气”。同时,推行“点餐式”普法,在春节、端午、中秋等节假日,强化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农民工返乡等时期,围绕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劳动争议、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留守儿童”专项法治宣传教育。
在五支队伍五大平台的基础上,泸县重点实施“六个一”工程,在每个镇(街道)设立一个法治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治宣传队伍,每个村(社区)设立一个法治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切实保证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能够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实现普法“零距离”。五年来,泸县共培训基层普法骨干1000多名,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10000多名,评选法治示范户2000多个,举办法治讲座3000余场次,播放法治电影3000余场次,举办法律赶场2000余次,巡回审判案件100多例。
深厚文化:
塑法治之魂
“魂”就是一种精神,一种恒久不变,支撑人们永不停息、一路前进的原动力,人无精神不立,国无精神不强。法治文化建设是现代民主法治的灵魂,也是加快建设法治泸县的有力助推器。泸县是“龙文化”、“石刻文化”之乡,被誉为“千年古县,宋韵龙城”,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
泸县普法代言人“法娃”于2012年问世,以“法娃”卡通形象为原点,泸县创新推出了法娃T恤、水杯、扇子、漫画丛书、动画片、笔记本、扑克、日历、法娃作业本等系列“法娃”文化产品9个种类16万余件;组织开展了“法娃普法·律师讲法”走基层、“法娃”大讲堂、“法娃说法”动漫展播、“法娃杯”法治文化作品大赛等系列公益普法活动1000余场。法娃载体不断创新、层出不穷,“法娃”元素在法治阵地建设中不断融入,软、硬实力同步丰富的“法娃文化”,为这座古县增添了新的法治内涵。
泸县法治建设中将特有的“石刻文化、龙文化、法娃文化”融为一体,把法治文化建设与酒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旅游文化、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充分运用泸县“石刻文化”这一国宝,打造出法治格言石刻、法治名人雕塑、法治文化长廊、法治竹简和法治宣传栏等一系列法治文化精品,建成泸县法治文化建设的“闪光点”。同时,泸县积极探索“法娃”由“政府引导、企业经营、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多元化、品牌化运作模式,通过引入第三方合作共享机制,把“法娃文化”充分融入泸县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拓展法治文化建设的空间,将“法娃效应”作为法治文化的核心灵魂贯穿整个泸县法治历程。
刘萍 本报记者 杨元禄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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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泸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