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 强化码头企业环保监管

泸州日报 2019-11-07 22:01 大字

■本报记者 李独懿

10月29日,记者来到位于合江县合江镇的密溪沟至宏港码头地段,看到该段现有的5家洗选煤厂(煤堆场)正有序开展作业,场内所有喷淋、防尘、车辆冲洗设施均正常作业,未见有扬尘污染情况。

10月23日,当地群众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密溪沟至宏港码头一段,存在晴天灰尘较大,雨天有黑色洗煤水冲进长江的现象。接到群众反映后,合江县政府立即成立了由分管县领导为组长,交通运输、经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对反映情况展开调查。

经工作专班现场查实,该段内泸州嘉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合江县宏顺港口物流有限公司、合江县金泰燃料有限公司的煤堆场虽建有防尘防雨大棚,但煤炭堆放高度超过围挡或覆盖不完全,场内喷淋设施不完善,在经营过程中有时会产生粉尘。

对于群众反映“雨天有黑色洗煤水冲到长江内,污染长江生态环境,且会对赤水河流域酿酒生态环境造成间接污染”的问题,经工作专班现场检查核实,赤水河流域在长江合江段(密溪沟到宏港码头)上游,不存在对赤水河流域酿酒生态环境造成间接污染。5家洗选煤厂和2家码头企业均建有污水收集池,污水收集后循环利用,场地内未发现暗沟、暗管,场外区域未发现外排痕迹。

合江县政府为确保长江沿线的环境保护,对存在扬尘污染的企业提出了立即整改的要求,并安排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监督整改。责令企业在围挡上方安装防尘抑尘设施、加装喷淋设施,未作业时对大棚内煤炭进行覆盖;要求码头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港口码头及船厂水污染防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的“一码头一方案”开展整治;加强对洗选煤厂(煤堆场)、码头企业日常巡查监管,加大道路运输车辆抛洒货物等监管。

经过集中整治,目前密溪沟至宏港码头一段及周边区域的扬尘问题得到了改善。合江县航务管理处处长熊万平表示,下一步,交通、航务等部门将继续履行环保“三个必须”的要求,加强对码头、企业日常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加强对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的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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