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酒商标遭“碰瓷” “郎掌门”赔偿28万元 “郎掌门”侵权的“代价”:赔偿经济损失,注销企业名称等
□ 本报记者 周丽
不久前,备受关注的“郎掌门”酒侵害郎酒商标权纠纷案尘埃落定。“郎掌门”酒使用郎酒厂“郎”商标,“搭便车”攀附郎酒的商誉,属于不正当竞争关系。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相关的包装材料全部销毁,赔偿经济损失28万元,“郎掌门”系列商标无偿转让给久盛投资……
“郎掌门”酒商标侵权案,仅仅是众多酒业侵权案的冰山一角。打击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郎酒公司)一直在路上。
“傍名牌”不正当竞争受重罚
2019年3月,郎酒公司在市场调查中发现,四川郎掌门酒业有限公司(简称郎掌门酒业)在龙马潭区郎掌门酒类经营部(简称郎掌门经营部)门店销售“郎掌门纯酿”酒(红瓶)、“郎掌门纯酿”酒(白瓶)、“郎掌门小掌门”酒、“郎掌门私藏”酒、“郎掌门双福”酒、 “郎掌门品鉴”酒、“郎掌门酱香宗师”酒、“郎掌门笑傲江湖”酒等产品,使用“郎掌门”标识的字体与郎酒公司“郎”商标高度近似。郎酒公司“郎”商标知名度高,郎掌门酒业的此举容易误导消费者,认为“郎掌门”酒与郎酒公司的郎牌系列商品存在特定联系。
郎酒公司认为,郎掌门酒业等明知郎酒公司在酒类行业有较高知名度,擅自使用侵犯郎酒公司商标专用权的标识,具有攀附郎酒公司商标声誉的主观故意。同时,郎掌门酒业在郎掌门酒业官网、中国糖酒网、好酒招商网、酒水视频招商网、美酒招商网等线上平台大量宣传、销售侵权产品,在泸州、秦皇岛、郑州等地线下开设门店经营侵权产品,侵权数量大、范围广。
2019年11月,郎酒公司将郎掌门酒业、郎掌门经营部等起诉到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法院认定郎掌门酒业对郎酒公司的侵权事实成立,郎掌门实际控制人、“郎掌门”系列商标申请人吴某主动与郎酒公司达成调解:
郎掌门酒业、郎掌门经营部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宣传侵犯“郎”商标的侵权产品,并立即停止使用与“郎”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郎掌门酒业、郎掌门经营部销毁与侵权产品相关的全部包装材料;郎掌门酒业、郎掌门经营部变更其企业名称,停止在名称中使用“郎”字;郎掌门酒业、郎掌门经营部向郎酒厂赔偿经济损失28万元;吴某将申请的“郎掌门”系列商标无偿转让给久盛投资。
记者发稿前最新了解到,郎掌门酒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已进入注销公告期的程序,赔偿款已向郎酒公司支付25万元,商标转让、侵权产品及包材销毁等正在进行中。
权威提醒这些侵权行为不可小觑
对于一些企业来说,注册商标“傍名牌”,无非是想利用别人的商标在市场的影响力来吸引消费者,以便快速培育自己的品牌,减少广告投入。而事实上,申请人对商标的使用往往被认为是侵权行为,从而陷入持续的纷争中,最终得不偿失。
“郎掌门”酒侵权行为被“坐实”,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郎酒公司长期合作法律顾问古国林律师告诉记者,“郎掌门”酒标识上的“郎”字与郎酒的“郎”字读音相同,字体、形状相似。郎掌门酒业未经郎酒公司同意,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郎”商标近似的“郎掌门”标识,容易导致公众混淆,侵犯了郎酒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法律规定,不仅郎掌门酒业、郎掌门经营部要承担法律责任,相关的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宣传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郎掌门”酒侵权案是一起文字商标侵权行为。除此之外,近年来涉及侵犯郎酒知识产权的,还有其他常见行为:比如侵犯红花郎酒瓶包装、小郎酒酒瓶包装。古国林称,只要其他产品酒瓶包装与郎酒系列产品酒瓶包装近似,容易让消费者认为是郎酒的产品或者与郎酒有特定的联系,都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而生产、销售、宣传或者提供仓储、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的相关主体,都可能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如违反商标管理法律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还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将承担刑事责任。
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呢?
古国林表示,根据《商标法》规定,有这些行为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同时,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另外,《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有这些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随着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越来越注重商标问题。一旦触犯了法律法规,都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古国林说。
保护知识产权郎酒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中国酒城,醉美泸州。酒业是泸州的支柱产业,郎酒等名酒的商标容易被“傍名牌”,容易被侵权。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侵权行为绝不纵容。
4月22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201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酒知识产权案件56件,同比上升30.23%。涉酒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1件,单案最高判决赔偿280万元。涉酒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共25件,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为主。
对酒类知识产权保护,泸州市两级法院对刑事案件严格控制缓刑使用,加大罚金刑的判处,民事案件中依法加大判罚力度。同时,创新审理方式,推行例行化案件审理机制,运用证据保全,律师调查令制度,提前化解举证难、执行难等问题。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在案件审理方面的共识,提升案件审理水平,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向企业提供意见建议,保护泸州酒类企业权益,增强了企业的维权意识。
一直以来,郎酒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坚持“人才为本,创新为源,塑造品牌,引领市场”,狠抓知识产权管理。郎酒公司拥有国内外注册商标500余件,既有立体商标,也有文字商标;还拥有有效专利和著作权近200件。公司配备专兼职团队,常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市场调查,走访近万家店面,发现侵权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仅2017年到2019年,公司已经协助主管部门办理商标侵权案件3000余件。对于已经注册成功的近似商标,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无效宣告申请。目前,异议掉的带“郎”字的商标申请已有500余件。针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郎酒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已有139件。
不久前,郎酒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工作突出成绩授予的最高荣誉,是国家给予郎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最高评价。
“产品质量工作,是郎酒最重要、最核心的事。知识经济时代,保护郎酒的知识产权,就是确保郎酒的高质量发展。”郎酒股份公司总经理付饶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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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古蔺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