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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赖”无处遁形

四川法制报 2015-08-19 21:03 大字

江河 赵鹏 袁渊 陈宏

自2014年11月至今年6月,泸州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了 “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将拒不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集中公开曝光。这一举措,让不少“老赖”在社会的监督下只好履行。

失信导致生意泡汤

7月29日和30日,对于生意做得红红火火的周某某来说是非常难熬的两天,这两天他共计接到亲戚朋友两百多个电话,绝大部分电话都是询问他怎么上了电视台变成老赖了,平日里风光无限的周某某被搞得焦头烂额,无从解释。与此同时,他的部分生意伙伴知道他上了失信人员黑名单后,对他的信誉产生了质疑,甚至即将谈妥的生意也遭到了对方的临时反悔。

原来周某某系蔡某某申请执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的被执行人,对另一被执行人薛某某应当清偿的主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由于二被执行人未按法律文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古蔺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二被执行人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并在互联网上发布。同时,还在古蔺电视台、古蔺电视台微生活平台上曝光。曝光过后,两天点击量近万次,一下子周某某等“老赖”成了古蔺名人。

接二连三的生意泡汤,自己在亲朋好友面前也颜面尽失,万般无赖之下,周某某主动联系申请人蔡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就该案自己的责任与蔡某某达成了和解协议,求得蔡某某的谅解,并对自己拒不履行的行为表示深深的歉意,这才将自己的名字从失信人员名单上删除。

欠款未还贷款受阻

近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十分轻松地执行一起多年前的信用社借款合同纠纷案,起因是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不良贷款遇阻,所以主动联系法院还清欠款。

2004年做酒生意的刘某向纳溪某信用社借款23万元,逾期未还,该信用社将其告上法庭。经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刘某仍未还款,信用社于2007年底申请法院执行。法院依法拍卖刘某已经向其他银行设置抵押的房产,扣除抵押借款以后,刘某的售房款仅偿还信用社借款6万元,刘某也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最近,刘某找到执行人员,声称其原来的案件早已执行完毕,法院却未消除刘某的不良信用记录,致使其现在办理银行贷款时受阻,要求法院及时处理。经查,刘某尚欠信用社借款本金17万元及利息。况且,无论刘某还款与否,法院均不能消除刘某的不良信用记录。经协调,信用社同意刘某一次性支付17万元了结案件,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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