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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法院:巡回审理赡养案件

四川法制报 2015-07-22 23:52 大字

巡回审判现场

群众踊跃旁听庭审

6月17日中午,古蔺法院法官在古蔺县太平镇平丰村巡回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吸引了当地群众、学生多达300余人前来旁听。

陈某与胡某系80岁高龄老人,二人共育有三子一女,子女均已成家。四子女成家后,二老按照农村风俗将承包地以分家的形式分给子女耕种至今。近年来,二老因年事已高,体弱多病,胡某更是常年瘫痪在床,二人无独立经济来源,只能依靠子女赡养。而二位老人的子女因认为父母在分家时不公平,长期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经太平镇政府、平丰村委多次组织陈某一家进行调解,四子女均未能达成一致协议,在赡养父母的问题上相互推诿,拒不尽孝。陈某与胡某因生活举步维艰,无奈将四子女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后,考虑到原告陈某、胡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了便于原告参加庭审,同时让该案的审理起到教育和感化作用,于是便将法庭搬到了原被告所在村社。

庭审中,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劝导,对四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告知原告在处理家庭事务时应“一碗水端平”,不厚此薄彼。在当地村社干部和被告亲友的共同劝说下,四被告最终认识到自己以分家不公为由拒不赡养父母行为的错误,并保证今后愿意履行赡养义务。经法庭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四子女每人每月支付陈某、胡某赡养费200元,陈某、胡某产生的医疗费由四子女均摊,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几年来,古蔺法院始终秉承司法便民、利民理念,大力推行巡回审理机制,将一系列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安排在地头田间开庭审理,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参加诉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诸琳 张益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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