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润民心 ——陇南市检察机关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纪实
春风化雨润民心
——陇南市检察机关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纪实
周者军
眼下,走进陇南的乡镇、村庄,你会发现,乡镇政府、村委会多了一块新的牌子,那就是检察机关设立的乡镇检察服务站和村社检察联络室,这是陇南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保民生、促三农”活动的一个窗口。“保民生、促三农”活动开展以来,陇南市检察机关创新载体、强化措施、领导带头,引导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维护群众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
近年来,在新农村建设快速推进过程中,涉农职务犯罪等腐败消极现象时有发生,既腐蚀了一批基层干部,又侵害了农业发展基础,侵犯了农民权益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给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造成负面影响。为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诉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把涉及惠农政策落实和民生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今年2月,陇南市县两级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保障民生民利,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农业发展”(简称“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动员会精神,积极开展这项行动。
活动开展以来,陇南市县两级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党委农村工作部门、政府农口部门以及相关涉农职能部门的联系,在涉农工作指导调研、信息共享、政策宣传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通过共同工作,协商制定“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中开展预防工作的制度、措施,切实保障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陇南市检察院与市上相关涉农部门成立了联合工作小组,通过召开联席会、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现场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农村开展调研,重点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征地补偿、退耕还林、双联惠农贷款、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妇女小额贷款、危房改造、“两免一补”、新型合作医疗等各项补贴等方面进行调研,了解民情民需和存在的困难,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解决的措施。主动联系农村公路交通建设、农田水利、电网改造、安全饮水等工程建设项目,重点监督招投标、工程发包、材料采购、资金管理等环节,确保涉农项目资金安全运行。
活动中,检察机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针对规章制度的缺陷和疏漏,积极帮助整章建制,并督促贯彻落实,使各项资金管理有序、使用有方、发放有据。
强化保障措施 确保工作落实
为将这一行动落到实处,陇南两级检察院组织干警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对预防工作的新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全省检察机关“保民生、促三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涉及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规,掌握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新一轮农业政策的精神。
开展活动关键在人,关键在检察院机关干警的工作作风,为此陇南市检察机关对干警提出了“七个不准”的工作要求: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钱物和土特产,不准包办代替基层组织的正常工作,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有违当地风俗习惯的事情,不准干扰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准搞层层陪同和迎送,不准接受乡村干部吃请,在农民家吃饭要付钱。坚持把专项行动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主阵地,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提高群众参与支持反腐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陇南市两级检察院还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克服一般化、形式化的做法,动脑子、想办法,开展了有特色、有特点、有创见的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服务站、检察联络室和检察联络员的主观能动作用,走村入户,访农问案,变群众上访为干警下访,让农民的合理诉求搭上“直通车”。利用微信、网络等通信工具,对检察联络员进行不定期的法律、法规和涉农政策的专题培训,让他们利用检察联络室,行使最直接的监督权,从而拓宽检察院的服务层面,担当好检察机关的 “千里眼”“顺风耳”,为政府和群众架起了连心桥,真正为“三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活动开展以来,由陇南市检察院牵头,联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17个成员单位,组成四个督导调研小组,分赴全市9个县(区)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的专题调研。调研小组深入乡镇村社,与当地群众、人民监督员代表和检察联络员进行了座谈,与有关涉农部门进行了交流,了解涉农单位涉农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的投入和运行,惠农政策的具体落实情况。
注重“五个结合”助推农村发展
活动开展以来,陇南市两级检察机关以“五个结合”为抓手,丰富了专项行动的载体,为农村群众办了实事、好事,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把农村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专项行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结合点,在一些矛盾比较尖锐、问题比较突出、人口比较集中、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的乡镇、村社分别设立了检察服务站和检察联络室。目前,全市共设立驻乡镇检察服务站170个,驻村社检察联络室1125个,设立检察信箱 679个,聘任检察联络员2254人,检察服务站和检察联络室成为检察机关的神经末梢,在倾听民意,了解民需、解决民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陇南两级检察院把双联重点村作为试点村,将“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与双联行动紧密结合,根据新农村建设和联系村实际,适时为联系户送政策、送温暖、送帮扶物资,解决了农民的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双联行动助农增收工程,着重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征地补偿、土地流转、退耕还林(草)、妇女小额贷款、危旧房改造、新型合作医疗、低保补助等方面进行了解,帮助部分双联联系点协调解决了修建道路、垃圾池、安装太阳能路灯等项目的资金,并对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等提出了指导建议。
核桃嫁接是今年山区群众最关注的事情,清明至谷雨期间又是嫁接的关键时期,为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保民生、促三农”行动,帮助双联联系点——康县太石乡柑柏村、巩山村、杨山村三个村完成嫁接任务,4月18日至19日,陇南市检察院检察长高连城带领市检察院机关干警50余人,与康县联系这三个村的干部一道,帮助170户联系户和普通群众嫁接核桃。
两天时间里,陇南市检察院干警深入各自联系村,与联系户同吃、同住、同劳动,把田间地头作为“保民生、促三农”活动和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的主战场。白天,干警们帮助群众开展核桃嫁接、春耕生产、修路修桥等工作。晚上还走访农户,召开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参加村支部会议,帮群众制订致富规划,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4月19日,高连城检察长帮助巩山村联系户完成嫁接后,晚上又到联系户家中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在村民巩现勤家,高连城与该村的党员群众一起座谈。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说着身边的变化和希望解决的困难:“自从检察院联系我们巩山村以来,村容、村貌发生了很大变化,进村的主干线道路硬化了3.4公里,修到了村委会,但其他分支还有4公里需要硬化;村上只有一名正式老师,代课老师的待遇很低,老师的积极性不高……”高连城检察长告诉大家,巩山村目前已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中,道路问题很快会解决。再穷也不能穷教育,市检察院将会同教育部门,解决学校目前面临的问题……
座谈会一直持续到深夜,大家就如何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如何更好推进“保民生、促三农”行动和双联行动进行了热烈讨论。
陇南两级检察院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方法和措施,结合“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对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水利、饮水工程、电网改造等各类“村村通”工程的专项资金用途,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引导和帮助基层组织建立特色项目,发展地方经济,协助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驾护航。
陇南两级检察院不断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与配合,以派驻乡镇检察服务站、村社检察联络室为载体,充分发挥驻村社检察联络员的作用,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涉法问题,强化乡村干部法制观念,切实提高了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陇南两级检察院充分发挥“五大”职能,借助信访绿色通道和通信工具,实现了“信、访、网、电、微博(微信)”五位一体的为民联系渠道。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优先查处了一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农民利益、影响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农民增收、农村改革和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可靠的司法保障。康县检察院查处了康县农机公司经理、长坝卫生院院长、城关镇郑家沟村支书等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害民生民利、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通过开展“保民生、促三农”活动,让全市检察干警“零距离”接触农村,接触基层群众,开阔了视野,丰富了阅历,增强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全市工作大局之中,架牢了与人民群众感情的桥梁,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服务发展创环境,联系群众体民情。宣传法制建和谐,发挥职能立大功。”这是农村群众对这项活动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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