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 持刀伤人 融水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两凶徒受审

柳州晚报 2018-11-06 11:34 大字

通讯员 何夏媛曾真

晚报讯 10月30日上午,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董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该案为融水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法院审理的首例涉恶案件。

经公诉机关依法审查查明,今年1月24日凌晨1时许,董某、廖某等人在融水县安陲乡某酒店门口与刘某等人因口角发生斗殴,经人劝离后,董某与廖某因不服被人追打,两人立即召集李某等人返回酒店门口找刘某等人报复。在打斗过程中,李某持匕首、廖某持刀造成刘某等三人轻伤二级。董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廖某犯案后逃跑不知去向,李某于5月4日在广州被抓捕归案。

另查明,李某于2011年10月16日至18日晚间,为耍威风、取乐,结伙多次无故拦截和殴打他人、任意毁坏公私财物,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与董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相应罪名、根据各自情节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更是与他人形成恶势力团伙恶霸一方,多次以暴力手段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认定李某犯罪行为为恶势力犯罪,按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实行数罪并罚。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辩论,并对情节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因案情复杂,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新闻推荐

送医送药开展义诊

10月29日至30日,市红十字会医院(市眼科医院)党委书记欧阳春带领医院党员志愿者组成慰问队下到定点扶贫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四...

融水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融水苗族自治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