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非接触执法”减少摩擦 柳州市城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6类模板,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柳州晚报 2018-07-12 12:41 大字

记者 张捷

晚报讯 近日,一则关于“柳州融水城管执法过程中,故意踩烂摊贩水果”的视频在微信群里传开,网友议论纷纷,认为不应该采取暴力手段执法。最终,涉事的执法队员被停职处分。城管不文明执法或商贩暴力抗法,都是不可取的。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如何减少“管贩摩擦”呢?10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继柳州市列入全国“非接触性”执法试点城市后,城管部门结合柳州市实际情况制定出6类“非接触执法”模板,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城管不文明执法

被停职处分

据了解,城管开展执法工作旨在为百姓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而传统“扣东西”的执法手段过于单一,且容易与当事人发生冲突。

记者采访得知,6月29日上午,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容管理局城管大队副中队长黄龙雷等4人在汽车站、商贸城一带对县城主要街道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现象进行综合整治。当天10时许,该城管大队执法队员巡查至汽车站时,发现商贸城西面桥上存在占道经营行为,执法队员立即下车对占道经营摊贩进行劝离,大多数占道经营摊贩陆续离开现场。而执法队员在对网友拍摄的视频中的摊主进行劝离时,摊主非但不理睬还出言侮辱执法队员。经劝离无效,执法队员决定对其占道物品进行暂扣处理。其间,摊主情绪激动,一再阻拦、推搡、谩骂执法队员,还试图抢夺被暂扣物品。黄龙雷情急之下做出了不文明执法行为。

事后,融水县市容管理局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和处置,鉴于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不文明执法行为,决定停止黄龙雷副中队长职务,责令其深刻反思检讨。同时,该局就此次不文明执法行为向公众致歉。

全面推行6类“非接触执法”模板

近年来,商贩暴力抗法或城管不文明执法情况并不少见,如何改变执法手段?记者采访得知,近日,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各城区(新区)城管人员培训并下发《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非接触执法证据适用规则及操作指引》,其中,对于商贩占道经营行为明确:首次发现跨槛、占道经营行为的,视频取证,执法人员对违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填写《承诺改正书》采集个人信息。违法当事人拒不改正的,视频取证,对违法当事人下发《调查通知书》,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进行处罚。

对于占道经营行为,执法部门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违法人员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拒不接受调查,也不履行义务的,未提出复议、诉讼的前提下,进行催告,催告后拒不履行义务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城管部门将采取视频取证、“零口供办案”的手段,有效化解“管贩摩擦”。同时,“非接触执法”还运用在车窗抛物、乱涂乱画、违法发送广告、违法停车(船)、扬尘治理等6类违法行为中,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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