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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称民警保护“黑社会”失意男子因诽谤被拘留5日

南国今报 2013-05-31 12:32 大字

今报融水讯(通讯员覃滋刚 石健华 记者石红星)5月29日下午,在柳州打工的融水苗族自治县籍男子毛某被融水县拘留所释放后,连称悔不该在互联网上诽谤他人泄私愤。原来,他之前在网上发帖,说该县一民警是“黑社会”煤老板的保护伞。

5月16日下午4时,融水县永乐乡毛潭村附近一处挖煤场发生打架,4名村民被煤场老板邹某率工人打伤。原来,已在该煤场挖煤几年的邹某当天准备停工,却被10余名村民拦下,要求他把被运煤车弄烂的村道修好。邹表示,要10多天后才能来修。村民便要求他拿出几万元或留一台勾机作“抵押”,待修好路后退回。因谈不拢,双方发生冲突,4名村民被工人打伤。其他村民闻讯前来增援,邹某与工人丢下勾机逃离。

5月16日晚,该打架事件被网民“snakes51”以《融水县非法采煤,黑社会煤老板打伤多名村民》为题,发到红豆社区、天涯论坛、融水好门户等3家网站上,称“黑社会”煤老板打伤多名村民后,当地派出所所长苏某带领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员威胁村民等。帖子将苏某描述成“黑社会”煤老板的保护伞。

5月22日,帖子所指的苏某向该县公安局报案称自己受到诽谤,该局纪检监督室成立专案组调查。经查实,苏某早在2011年6月就已从该乡调到其他派出所任职,5月16日、17日根本没有到过现场。而与村民打架的均系邹某的工人,并非黑社会人员。5月17日下午,邹某及参与打架的工人已投案自首,并为被打伤的村民垫付了1万元医药费,而6名嫌疑人也被刑拘。

民警调查发现,发帖人为35岁的男子毛某,系该村村民,目前正住在柳州市鱼峰区白云花园。5月24日,融水县警方传唤了涉嫌诽谤他人的毛某。毛某供认,他在外打拼多年一事无成,郁郁不得志,而此次打架事件中,他家有人被打伤。为了泄愤,他在没有深入了解的情况下上网发布了不实言论,“现在我知道自己错了,我愿意在互联网上发帖澄清事实,公开道歉,消除负面影响”。

由于认错态度较好并在网上公开道歉,融水县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毛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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