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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连夺两条人命想见女儿举报自己 杀人恶魔张可元被正法

柳州晚报 2013-04-05 18:06 大字

核心提示

在他的思维里,根本没有法律、道德的约束—— —他曾因盗窃、抢劫两度入狱。出狱不到一年,与人发生口角时,用刀将对方捅死。逃亡路上,他又刀捅一名流浪人员20多刀,继而焚烧,最终致流浪人员死亡。而这两次杀人仅隔一个多月。4月2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杀人恶魔张可元执行了死刑。

○○记者李澜 通讯员兰钰烨 孔丁英

用刀解决矛盾致使命案发生

张可元,1957年出生于湖南某县,初中文化,农民。

1984年1月,27岁的他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可这一亏并未让他长一智,1996年12月,他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直到2008年9月,他才刑满释放,此时的他已51岁。

自由来之不易,又人到中年,张可元本该收敛心性,与家人和美生活。遗憾的是,他并未珍惜。2009年7月9日,此时离他出狱不到一年。当日6时许,张可元在融安县某狗肉店前搬运废旧铁管,遇上了看守附近建筑工地的阿余。阿余上 前询问铁管来历,这引起了张可元的不满,两人发生了争执。

这本非大事,可随后两人都拿出携带的尖刀互殴,以此解决问题。在打斗中,张可元用刀朝阿余的上身及脖子等处连捅数刀。经法医鉴定,阿余全身6处刀伤,系颈部刺伤致颈部总动脉破裂大出血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为了见女儿面举报自己另负命案

张可元逃离现场后,还在附近旅社打听阿余的情况。

当得知对方死亡的消息后,他深感大事不妙,爬上一辆运货火车逃窜,随后一路换车往北。然而,法网恢恢,2010年2月,他因携带管制刀具被铁路公安抓获。

被关押看守所期间,张可元自知难逃法网,可他又想见女儿,于是想出了一个奇招—— 举报自己。原来,他还负有一不为人知的血案。

前案案发一个多月后,张可元就逃亡到了江西省某县。在此他与流浪的阿路结识,一同住在了附近一未建好的工地里。2009年8月16日,同为天涯流浪人的两人相谈甚欢。当日下午,两人还一起外出买了饭菜、白酒及西瓜准备晚上聚餐。当晚9时许,酒后睡着的张可元突然被惊醒,发现阿路正在搜其衣服口袋。对此感到愤怒的他不是选择离去,而是又拿起了放在身边的水果刀,朝阿路的身上及脖子等处连割带刺达20余刀后,竟在对方受伤倒地后点火焚烧,致对方当场死亡。

张可元将该案情况告诉了同被关押的罗某,使其能得 到立功,好尽快释放出去告诉张的女儿他在看守所的情况。

手段残忍累犯被判处死刑

市中院审理认为,张可元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两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在杀害阿路的犯罪中,其杀人手段凶残,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最终,法院决定判处张可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自知所犯恶行天理、法理均难容,张可元当庭表示不上诉。

该案经过最高法院刑事裁定书裁定,核准广西高院同意原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可元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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