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领域首部专门的行政法规已实施 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行为将受罚

南国今报 2021-05-31 14:05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巴方)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实施以后,对参保人的行为规范提出明确要求。而柳州市也将采取强力措施,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柳州市医保局相关人员表示,根据《条例》规定,参保人有以下行为属于违法,具体包括:参保人员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等行为。参保人员发生上述情形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如果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述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两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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