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工举报“柳工煮粉” 粉店纷纷改换招牌 柳工集团:举报只是正当维权,并未索赔
此前,“柳工煮粉”的招牌在柳州并不少见。 为避免侵权,一家粉店把招牌的“工”字拆除了。 听闻柳工维权后,一家粉店用红纸把“柳工”二字挡了起来。 南国早报记者 颜篁摄
南国早报记者廖艳明通讯员刘昀周剑
近日,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举报称,柳州市有部分经营者未经授权,在其经营场所使用“柳工”字号、商标,用作对外经营的店铺名称,如“柳工煮粉”。目前,市场监管局正开展“柳工”商标和字号相关保护工作,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事引起柳州市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认为柳工集团这是“小题大作”。柳工集团则回应称,他们只是正当维权,并无恶意,目的是为了规范行业行为,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1监管部门出手保护
清查“柳工”商标
据柳州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柳工集团的“柳工”商标于2009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保护。有的商家擅自使用“柳工”商标、字号,让人误认为是柳工集团的行为或者与柳工集团存在特定联系。
为重点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该局决定对此事集中进行查处。此外,还要逐一核查在名称中使用“柳工”字样的市场主体,对营业执照登记字号与实际使用不一致的,一律限期改正;对含有“柳工”字、词的企业名称,无授权的一律不得登记;对辖区内已登记注册含有“柳工”字、词的市场主体进行梳理,无投资关系或相关授权的,指导其变更名称。同时,强化广告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市场主体违规利用“柳工”名称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欺骗或者诱导消费者的行为。
特别是在严厉打击侵权驰名商标违法行为方面,该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柳工”等企业驰名商标权利的保护力度。对于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依照商标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2众“柳工煮粉”店已改招牌
5月14日上午,记者在柳州走访了多家“柳工煮粉”米粉店,发现有的门店连夜涂改了招牌,有的则在赶制新招牌,即将更换。
在海关路,一家原先挂着“柳工煮粉”招牌的粉店,已将招牌上的“工”字摘除,变成了“柳煮粉”。
在华润路的一家“柳工煮粉”粉店,牌子还保持原样正常经营着。该店一名工作人员称,他们也看到了新闻,并得知有的同名粉店已经摘了招牌,该店目前正在赶制新的招牌,等新招牌做好后,将马上更换。
一名正在该店吃米粉的市民说,此前,他也一直以为“柳工煮粉”是柳工集团旗下的餐饮店,如今才知道两者并没有关系。
另一名正在吃粉的市民则表示,柳工有点“小题大作”了,“柳工煮粉”可以说是在柳工大道,或者是在柳工集团旁边开的粉店。老百姓开一家小小的粉店,并不会影响柳工生产,没有必要这样举报。这样做反而显得柳工这样的大集团太“小气”了。
对于此事,众多柳州网友也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网友“专心呆”表示,这样是“矫枉过正”了,“柳工煮粉”中的“柳工”只是表示在河西片区柳工附近,没人会觉得是柳工集团搞的煮粉。
网友“漫步者”则称,擅自使用知名商标是一种无知、法盲的行为,侵犯了知名商标合法拥有者的正当权益,也给市场造成了混乱,是该严肃处理依法治理。
3柳工回应:正当维权没有恶意
“我们对粉店其实没有恶意,只要整改就可以了,也没有让他们赔钱。”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说,“柳工”商标已于2009年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柳工集团虽然是生产机械的,不做食品,但是“柳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拥有跨类保护的权利。所以,柳工集团举报也是一种正当的维权行为,是有法律依据的。
“柳工煮粉”用了“柳工”二字,不少人会误以为粉店是柳工集团开的,或者与柳工集团存在一定关系。该负责人称,如果粉店出现了食品安全等问题,市民也会联想到柳工集团,将对“柳工”商标造成一定影响。
此前,柳工集团的相关工作人员走访了40多家“柳工煮粉”店,进行了调查。虽然粉店招牌上挂的是“柳工煮粉”,但是他们营业执照上都是“某某粉店”或“某某餐饮店”,并没有“柳工”二字,如果当时经营者用这两个字来登记注册,是无法通过的。
该负责人称,柳工集团每年都对假冒、侵犯“柳工”商标权的相关商品进行打击,以保护品牌声誉。此次维权,他们也是希望能规范行业行为,增加行业内人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希望商家能借此机会,塑造自己的品牌。
4市监部门:及时整改或免受处理
据介绍,我国《商标法》《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等规定,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调查了解到,柳州市悬挂“柳工煮粉”的米粉店有上百家,这些店悬挂的招牌与其营业执照核准的字号和名称均不相符。
“柳工煮粉”在柳州老百姓心目中比较有名气,但在其发展过程中缺乏对自身品牌建设。店铺招牌使用“柳工”字样,已经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让不知情的消费者以为其与柳工集团有特定联系。
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柳州良好的市场经济竞争秩序,一直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的工作中,市场监管部门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无论是大型国企还是个体工商户,它们的合法权益都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存在只保护大企业的合法权益,而忽略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如果米粉店在经营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市场监管部门同样会依法进行保护。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在这次清理整治工作中,希望涉及到的门店能认真对照营业执照上核准的名称,及时将招牌改成营业执照上核准的字号或者自己注册成功的商标标识。如果对检查提醒后仍拒绝配合改正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同时,被侵权企业也有通过法律向侵权者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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