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违规行为已处罚262人次 关注柳州市开展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为引导市民依法、规范、文明养犬,清扫“犬患”隐忧,营造良好文明的环境,从7月9日开始,柳州市公安局结合当前柳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相关数据显示,截至8月13日,全市公安机关对不按规定牵绳遛犬行为人给予治安处罚262人次(其中罚款254人、警告8人),调解因养犬妨害他人影响他人休息等矛盾纠纷56起,城区内不文明养犬行为明显减少,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不配合执法,泰迪犬扑向辅警
12日上午,市公安局柳南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城站路时,看到两名市民(韦某,女,今年51岁;熊某,男,今年40岁)在路边遛狗,但他们没有牵狗绳。由于两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两名市民均被警方依法处100元罚款。
13日下午4时许,市公安局公园派出所民警带领辅警在金沙角一带巡逻时,看到一名中年妇女(莫某,今年50岁)未系狗绳遛狗。然而,辅警上前了解情况时,莫某不但不配合还大声喊出“捡捡(音译),咬他。” 话音刚落,那只泰迪犬便扑咬过去,瞬间在执勤辅警左脚的膝盖旁边留下一处鲜红的伤口。事发后,辅警被送至医院检查,并立即注射狂犬疫苗。莫某表示,她知道文明养犬相关规定,知道外出遛狗要牵绳,当时她也拿了狗绳,但在金沙角亲水平台附近遛狗时确实解开了狗绳。目前,莫某被依法处100元罚款;此外,她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驱使动物伤害他人,将面临进一步的处罚。
以上只是柳州市开展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案例的其中两个。相关数据显示,截至8月13日,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300余人次,对不按规定牵绳溜犬行为人给予治安处罚262人次。
专项整治将持续至年底
13日晚上,记者跟随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巡逻队到金沙角、市人民广场、东堤游园等处,沿路可见不少市民外出遛狗,未发现未牵狗绳遛狗的行为。据统计,昨日全市共出动警力210人次,集中整治重点区域和路段25处,共查处21起,罚款21人。
据了解,今年7月9日,市公安局结合当前柳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立了整治行动工作组,全面启动全市文明养犬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全市养犬管理工作的牵头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管理和协调工作,规划制定了重点范围、路段和部位,禁止犬只进入法律禁止的室内外公共场所,同时组织摸底和排查,联合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
整治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着重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且现阶段日益突出的一些行为,如携带烈性犬、大型犬出户、犬只户外排泄粪便、违规在禁止遛犬时间段或者区域遛犬、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无主流浪犬等问题进行整治。据介绍,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城区内不文明养犬行为明显减少,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至今年年底。警方将继续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巡查打击力度;同时,警方呼吁广大养犬人自觉遵守文明养犬条例,争做文明养犬人,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
本报记者 叶露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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