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怒症”发作?动手打人踢车 男子最终赔偿7000元并被行政拘留7日
记者 张捷
通讯员 卢必松
晚报讯 近日,在柳北区广场路与八一路交会处车辆待行区,一名驾驶两轮电动车穿黄色上衣的中年男子下车后,边谩骂边动手殴打旁边的摩托车骑手,并踹倒摩托车,被群众用手机拍摄并发布在网络上。24日,记者从柳北公安分局获悉,解放派出所接到事主报警后快速出击,通过天网监控锁定并传唤打人者,其因殴打并损坏他人财物,最终赔偿7000元并被行政拘留7日。
这是怎么回事呢? 22日23时,市民杨先生报警称,当天22时许,他骑摩托车在事发的路口等候绿灯时,被一名骑电驴的男子殴打,摩托车被该男子踢倒在地,座包被踢飞。民警到达现场时,打人的男子已经离开。
通过调取沿路天网监控,民警成功锁定肇事男子,并于23日14时将打人者高某传唤到解放派出所。经调查,22日晚上,高某与朋友聚会后,骑电驴经过广场路从机动车道转向非机动车道时,与杨先生驾驶的摩托车发生剐蹭。随后,两车再次在事发的路口相遇,高某下车后边谩骂边殴打杨先生,踢倒并损坏其摩托车。其间,杨先生一直保持克制,并与高某理论。
最终,高某需赔偿杨先生7000元修车等费用,还因殴打他人和损毁公私财物,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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