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柳土交告字〔2020〕35号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地块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P(2020)46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二)P(2020)47号地块:
1.竞买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竞买申请;
2.竞买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亿元;
3.竞买申请人需具有开发及建设4个(含4个)以上社区商业综合体的经验(竞买申请人的控股母公司及母公司在工商登记的分、子公司开办的社区商业综合体数量可纳入计算范围),以提供社区商业综合体(含友邻汇、邻里中心等)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等为依据。
(三)P(2020)48号地块:
1.竞买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竞买申请;
2.竞买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
上述地块竞买申请人若不是柳州市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须在柳州市注册成立新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一)P(2020)47号地块:
1.地块内按规划条件设置的农副产品市场须由竞得人自持,自持年限为10年,时间从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之日算起;
2.地块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城区人民政府;(2)公厕、垃圾转运站,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维护;(3)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产权归城区人民政府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P(2020)48号地块:
地块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城区人民政府;2.公厕,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维护;3.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产权归城区人民政府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7月28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17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8月17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9时至2020年8月19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如因疫情防控所需,可推迟现场竞价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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