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超限五次 货车被“一超四罚” 成为柳州市今年首例此类案例另有一辆货车,因严重超重,使得称重系统“爆表”

南国今报 2020-04-25 14:06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岑琴通讯员赵安保肖日东)4月24日,记者从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称“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了解到,车牌号为桂B22070的货车,因一年内违法超限五次,被“一超四罚”。这也是柳州市今年首例“一超四罚”案例。

据介绍,桂B22070货车属于柳州市力荣运输有限公司。一年内,该货车违法超限运输达五次。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第六十六条,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的相关规定。目前,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已吊销该车车辆营运证。

“一超四罚”是指车辆超限超载被查处后,进行四项处罚(即罚车主、罚驾驶员、罚货运企业、罚装货企业或场所),包括——

第一罚,交警部门在现场依据交通执法部门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对驾驶员进行罚款、记分。

第二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吊销其营运资质。

第三罚,在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将对运输企业实施吊销营运资质的处罚。

第四罚,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记者还了解到,4月23日晚,一辆挂桂M牌照的“爆表”货车经过G209线柳州穿山路段时,被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直属大队执法人员查获。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这辆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柳钢拉钢渣至象州石龙,随后将其引导至柳兴超限检测站进行上磅检测,结果称重系统顿时“爆表”,无法显示称重数据。

据介绍,柳兴治超检测站的地磅限值为150吨,该车的车货总重显然已超过150吨(六轴货车载重标准为49吨)。执法人员在现场对车辆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该车车厢高度为2.2米,而运输证上的车辆外形高度为1.75米,已涉嫌非法改装。

目前,该车正在后续处理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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