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医保费减半征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切实让百姓共享医保成果

柳州晚报 2020-04-24 11:37 大字

记者 荀诗媛

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受今年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运营面临困难,柳州市医保部门出台了针对各类单位的医保缴费减征优惠政策,帮扶柳州市大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符合减征的单位在按月缴纳医保费用时,其中单位缴费部分将实行减半征收,即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7.5%降低到3.75%,期限从2月1日至6月30日,共5个月。预计此举将为全市各类单位减轻负担达3.26亿元。

据悉,符合减征优惠政策的单位包括各类大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但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针对不少慢性病患者提出一些常用药降价、哪里可以享受相关福利的疑问,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国家“4+7”药品集中采购扩围和自治区集团采购第一批药品共48个品种,自今年1月份起,柳州市患者可在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包括三、二、一级医院及一级以下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拿到这些降价药品。降价药品包括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病毒性肝炎等慢性病患者常用药。令人欣慰的是,此次药品降价幅度很大,国家“4+7”药品集中采购扩围25个品种,平均降价59%;自治区集团采购23个品种,平均降价为41.56%。按照2018年实际采购量计算,48个品种,预计可减少群众用药负担1.06亿元,医保基金支出可节余约8000万元。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自治区的通知,药品集采将建立常态化机制,逐步加大药品集采品规、数量,国家第二批集采药品32个品种,计划5月初在柳州市落地,目前在做前期准备工作。为更好地惠及、方便群众,市医保局正在积极协调自治区和柳州市相关部门,将这些降价药品拓展到社会办医疗机构、药店及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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