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新区多路段再现共享单车 城管部门:涉事公司未办手续,违规占道车辆已被依法查处
依法暂扣涉事共享单车
通讯员 黄慧
晚报讯 近日,有市民向城管部门反映,在柳东新区新柳大道、官塘大道、职校路、翠岭路、东埠路、犀牛塘路、石冲路等路段,看到不少共享单车摆放在人行道上,通过手机扫码可以正常使用。而在1月中旬,由于当事人未办理合法手续,市执法局柳东分局曾对辖区内一职校、二职校、城职院、铁职院等院校门口违规投放的112辆共享单车进行查扣。这些新发现的共享单车是否具备投放资质?笔者向市执法局柳东分局进行核实。
据了解,3月24日,一名自称上海钧正科技有限公司的陆女士主动联系市执法局柳东分局市容中队负责人,表示想在新区范围内投放一批约300辆共享单车,并咨询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执法人员对陆女士解释了涉及占道经营的法律法规,告知必须先办理相关证件,取得合法资质后才能在道路上摆放经营。
但从4月4日起,柳东新区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就陆续接到12319热线转办的涉及共享单车违规停放人行道投诉案件。截至4月9日,共受理该类投诉案件48件,涉及新柳大道、官塘大道、职校路、翠岭路、东埠路、犀牛塘路、石冲路等路段。经执法人员调查,这些已投放路面的共享单车未办理许可资质,涉嫌违规占道经营。接到投诉案件后,执法人员多次联系陆女士,督促其尽早来城管部门接受处理。但陆女士回复,虽然尚未办证,但公司业务部门有任务量绩效考核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放,故只能采取先投放后办证的办法来解决。
连日来,市执法局柳东分局市容中队密切关注各主要路段投放的共享单车,一经巡查发现,即安排人员及车辆作批量查扣处理,4月6日、7日、8日分别暂扣涉事共享单车94辆、52辆和27辆。
目前,市执法局柳东分局已对此进行立案调查,暂扣涉嫌占道经营的共享单车约200辆,并通知当事人前来配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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