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驴“被盗”车主去报案,险成另案“嫌疑人” 细心民警“反转剧情”还清白

南国今报 2019-10-12 15:50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黄真真通讯员罗宗南)男子因电动车“被盗”去报警,到派出所立案时剧情反转,自己险些由受害人变成“盗窃嫌疑人”。10月9日,在柳州市柳南派出所里,细心的民警破解了其中玄机,成功为市民吕先生“洗白冤屈”。

10月9日上午,吕先生骑上妻子新买的电动车,来到柳州市飞鹅路某服装店。吕把车停在覃女士服装店门口,逛完服装店后,吕直接用钥匙开上一辆电动车,来到新时代商业港附近购物,并将车给保管点保管。

当采购完毕返回保管点取车时,吕发现自己的车钥匙怎么也拧不开电门锁。由于是初次用车,他也没留意自家车辆特征,于是怀疑保管员写错了车牌号,眼前的这辆电动车可能不是自家的车。

随后,吕先生打电话与妻子核对,发现自家车的车牌号果然与手中保管单上的车牌号不符。按着妻子提供的车牌号码,吕在停车点附近寻找,依然没能找到自己的电动车。吕质问保管员是不是偷了他的车,对方予以否认,于是吕报了警。

柳南巡警大队民警出警赶到,了解事情经过后,遂决定带吕先生到辖区派出所查看监控。

在派出所内,吕遇到了一小时前曾见过面的服装店老板覃女士。覃说,在接待完吕后不久,便发现停在门口的电动车不见了,所以来派出所报案。然而,覃提供的车牌号,与吕手中保管单上的车牌竟然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是吕把覃的车“盗”走的,吕是这起电动车失窃案的嫌疑人。

“这应该是个误会!”细心的民警带上吕、覃二人直奔覃女士的门面,发现吕的电动车果然还停在原处。

吕先生看着眼前的电动车,内心既有喜悦,又是一阵后怕。他也弄不明白,自己电动车钥匙怎么能开走覃的车,而后来又怎么开不了了。民警注意到,两人的电动车都很新,但电动车品牌和颜色都不一样。

吕先生向覃女士表达了歉意,双方各自领回了自己的电动车,两起“盗窃案”也宣告“结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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