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走失 男子悬赏万元寻找 律师:见报启事具有法律效力

柳州晚报 2019-08-08 15:47 大字

走失的money,刘先生提供。刘先生在晚报上刊登的《万元寻狗》启事。

记者 李书厚 实习生 袁凡卜

“公狗,名money,7月19日在独秀苑附近走失,如捡到归还酬谢10000元……”近日,《柳州晚报》上刊登的这则《万元寻狗》启事引起了读者和网友的热议,“到底是什么狗,值得花10000元去寻”“要是有人找到了,是否真能获得10000元”。昨天,记者与刊登这则悬赏万元寻狗启事的刘先生取得了联系,他表示,对这条狗有很深的情感,如果谁捡到了归还,他会兑现承诺给对方10000元。

报纸上刊登启事万元寻狗

刘先生是桂林人,住在桂林,这条柴犬是其两年前专程开车到广州购买的,当时觉得这是一条纯种的柴犬,不惜花了六七千元购买,并给这条狗取了个洋名,叫money。不过,养大后他发现这并不是纯种柴犬,反而类似普通的土狗。尽管如此,由于从小养到大,这条狗比较黏人,早已成了他的一种情感寄托。而这条狗也很有灵性,比较听话,他出去上班时,叫它在家等,它就乖乖在家;他下班回来时,狗会主动上前围着他转,给他一种很愉快的感觉。

“可能怪我太大意,临走时没有跟它说。”刘先生说,上月19日,因为要去南宁出差,考虑到家中无人照看,出门时他就开车带上money,打算将它带到柳州,委托住在静兰路东一巷独秀苑的亲戚帮忙照看。当天,他将狗狗带到亲戚家后,因为一时疏忽,没有跟狗狗说要去哪就走了,可能让money产生主人不要它了的感觉,以致在他离开一个小时左右,亲戚将money带到院子遛时,money趁其亲戚不注意,挣脱绳索跑了。他亲戚去找,但未能找到。

“平时听到我的叫喊,它就会欢快地跑过来。” 刘先生说,money走失后,次日他就从南宁赶了回来,除了在独秀苑小区及周边寻找外,他还到柳江边、柳州的宠物市场甚至还跑到新柳邕农贸市场去找。为了便于寻找,他还专门买了一个可播放录音的喊话器,并录下他喊money的声音,开车或走路都带着喊话器并边走边放,希望money能听到他的喊话突然朝他跑过来。然而遗憾的是,经过多天的寻找,始终没有money的消息。

在经过近半月的寻找仍无果的情况下,他想到了要在报纸上刊登寻狗启事,于是就花钱在5日的晚报上刊登了这则万元寻狗启事。

读者:万元寻狗值不值?

刘先生说:值得,会兑现承诺

“什么狗,值得花10000元去寻找?”市民叶先生在看了晚报刊登的这则万元寻狗启事后,充满了疑虑,一度怀疑这则启事会不会是假的,并觉得与其花钱寻找,还不如再买一条。

刘先生对此表示,要是10000元丢失了,他不会觉得很可惜,但狗丢了,整个人就会觉得很失落,这就是两者之间有没有情感的区别。这种感觉,只有他懂,别人是体会不到的。因此,他觉得只要能将狗找到,花10000元肯定值得,在他看来,情感这东西是无法用钱衡量的。

刘先生说,由于不是纯种的柴犬,money并不值钱,但对他来说,却很重要。另外,他觉得money是因为他的疏忽才导致走失的,因此愿意花这笔钱去寻找,以弥补他犯的过失。刘先生希望有人能够将狗捡到并归还给他,而他也会兑现承诺,给对方10000元表示感谢。

“希望这段时间有人收养了它。”刘先生说,平时他们对money喂养得比较好,走失这段时间,他们总担心money没有东西吃,尤其担心money会遭到宰杀,因为money长得就像条土狗。

律师:寻狗启事具有法律效力

在报纸上公开刊登万元寻狗启事,像这样的“悬赏公告”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呢?如果有人将狗找到并归还了,而狗的主人却反悔而不愿意支付费用了,此时将狗找到的人又该怎么办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

黄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第112条“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之规定,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是对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不特定人完成指定行为即视为承诺,此时合同成立。悬赏人应依照约定向合同相对人支付报酬;若悬赏人拒绝支付报酬,则合同相对人可向法院起诉。

(见习编辑李昕祺)

新闻推荐

不负众望 柳州市职业技能大赛柳钢职工大显身手分别包揽两项比赛前五、前六名

日报消息(通讯员潘建彰、胡世明)7月20日、21日,由柳州市总工会主办的2019柳州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化学检验工和食品检验工项...

柳州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柳州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