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捆绑销售 消费者有权说“不” 遇此情形可拨打12315投诉

南国今报 2019-03-11 16:00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廖艳明通讯员陈岳)在这家店买桌子必须要买椅子,在某网站买飞机票必须要买保险……在消费过程中,不少市民会遭遇这样的强制捆绑销售。近日,柳州市民覃先生投诉称,怀疑自己买车遭遇了捆绑销售。市场监督执法人员介绍,面对捆绑销售,消费者有权说“不”。

覃先生说,2017年3月,他在柳州市汽贸园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长安轿车,当时他还在4S店购买了保险。工作人员称,保险两年一起买可以便宜不少,但是必须先交2000元押金,如果第二年继续购买该保险,就可以将押金退回。

如今两年过去了,覃先生不想再到4S店购买保险。他找到4S店要求退回押金,却遭到4S店的拒绝。

覃先生认为,4S店存在捆绑销售的现象,于是拨打12345政府热线反映,被转到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动车交易所处理。

据机动车交易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接到投诉后,向双方了解了情况,消费者购车时是自愿在4S店购买两年的保险,并交了2000元作为定金。4S店并不存在强制搭售保险的行为,也没有说购买该车一定要在店内买保险,所以“捆绑销售”的说法不成立。经过沟通,覃先生表示理解。

该负责人称,现在一些不法商家为了销售更多产品,一般是在销售某种产品时,提高其产品价格,用“买一送一”等形式,赠送其他产品或服务。所以,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货比三家,不要为了贪图“有赠品”等小利,最后吃了大亏。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即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捆绑销售违反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若市民遇到捆绑销售或强制搭售,可拨打12315投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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