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人冒充亡父 抵押房产借款 女子犯诈骗罪领刑4年半
记者 付华周
晚报讯 女子陈某为了赌博,竟雇人冒充她已经去世多年的父亲,然后以其父亲的名义抵押房产,先后两次从他人手中骗取借款20余万元(晚报曾报道过此案)。3月1日,记者从鱼峰区人民法院获悉,陈某因犯诈骗罪已于近日被该院一审判处4年半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雇佣他人冒充其早已在2001年去世的父亲陈先生,将陈先生名下位于市区太平西街某地的房产抵押给被害人龚女士,分别在2009年9月4日、2009年10月4日骗取龚女士借款给她共计24万元。双方约定的借款月利率为1.5%。2009年9月至2011年9月期间,陈某先后向龚女士支付借款利息共计8.94万元,其余款项则被她用于赌博挥霍。
后来,龚女士因未能按时收到利息,且找寻陈某无果,遂将当初与其签订借款合同的陈先生起诉到法院。后来,在法院执行判决的过程中,龚女士方才得知陈先生早已去世,与她签借款合同的“陈先生”是陈某找人假扮的。
今年1月,鱼峰区人民检察院以陈某涉嫌诈骗罪向鱼峰区法院提起公诉。后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时,陈某表示愿意认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处陈某4年半有期徒刑,处罚金3万元,并责令其向被害人龚女士退赔相应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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