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攀爬入室盗窃 亲姐姐家也不放过 男子还爬进隔壁家偷到3块劳力士等名贵手表

柳州晚报 2018-11-06 11:34 大字

80后无业男子兰某为了找钱,竟然伙同他人偷溜到自己的亲姐姐家偷东西。虽然由于客观原因没能得手,但他并不死心。后来,他又以其姐姐家的房子为“跳板”,攀爬进入隔壁家偷到3块劳力士等名贵手表,并以极低的价格销赃。日前,兰某被指控犯盗窃罪在鱼峰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一起受审的还有他的同伙蓝某强。

记者 付华周

3块名贵手表不翼而飞

去年12月12日,家住鱼峰区荣军路某小区的兰女士发现,她家被人入室盗窃,保险箱被撬开,所幸保险箱中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并未发现有东西被盗。

兰女士表示,她家钥匙只有自己、母亲和丈夫有,房子装修好后并不常住。去年12月12日早上,她母亲发现钥匙开不了门,后来请人打开门后才知道,是小偷在屋里用门闩反锁了。

无独有偶,兰女士的邻居朱先生家也受到了小偷的光顾——3块名贵手表被偷走。朱先生表示,他家是楼中楼,大门用的是指纹锁,并未发现门窗被撬的痕迹。他是在去年12月11日15时许发现家中失窃的,当时他正从外面回家,习惯性地把手表取下准备放在一楼一个专门的盒子里。这时,他发现存放在盒子里的2块手表不翼而飞,而女儿放在二楼茶几上的1块手表也不见了。这3块手表中,有2块是劳力士,1块是欧米茄,价值不菲。

在受理两人报案后,公安机关锁定了嫌疑目标。让兰女士万万想不到的是,小偷居然是她的亲弟弟兰某,而且这已经不是兰某第一次到她家作案了。

攀爬到亲姐姐家偷东西

去年12月17日,兰某及其同伙蓝某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据了解,35岁的兰某只有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后来又因为犯盗窃罪被判刑,2016年4月刑满出狱。

据兰某归案后供述,他总共实施过3次入室盗窃,第一次是在去年12月初,伙同蓝某强通过楼顶攀爬进入其姐姐兰女士家,打算偷酒拿去卖钱,“我知道她那房子里有几百箱酒,而且平时都没有人住。”不过,当他将这些酒的照片发给收酒的人后,对方没回复,他们便没有偷。

去年12月10日,兰某再次以同样的方式进入其姐姐家,用屋里的电焊割开保险箱,但保险箱里并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虽然两次进姐姐家偷东西都没能得手,他却有新的发现——通过姐姐的房子可以攀爬进隔壁家。后来,他以姐姐家的房子为“跳板”,攀爬进朱先生家里偷了那3块手表。

两人均被指控犯盗窃罪

据兰某交代,这3块手表被他以3万元的价格抵押给市区一家首饰店的老板陈某勇(另案处理),钱已经拿去吃喝和买毒品。经鉴定,朱先生被盗的3块手表价值共计264330元。破案后,3块手表均已追回并返还朱先生。

同时,蓝某强也对与兰某一起进入兰女士家偷酒未遂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起诉书显示,除了上述查明的这起盗窃案外,今年33岁的蓝某强还单独偷过其他东西。

其中,2016年9月8日、9日,蓝某强在柳北区跃进路某超市内先后盗窃了洗发水、巧克力等物品;去年1月7日,他又在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某出租房内盗窃苹果手机、平板电脑、金戒指、黄金吊坠等物品。此外,去年8月20日,他又在柳南区飞鹅路某超市内盗窃1袋手撕鱿鱼。并且,因为这4起盗窃行为,他分别被各地的公安机关处理过。

庭上,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蓝某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也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指控,兰某当庭认罪,而蓝某强则辩称他没有在广州市从化区偷东西,对于其他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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