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法律“武器” 保小区长治久安
须臾
近日,又是新进驻小区的教育机构,在所谓“合理”使用场地时引起居民投诉。原来,是海馨嘉园10栋二单元一楼被租用从事教育活动,承租方圈占紧急消防通道作为活动场所,万一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耽误救援造成安全隐患。一边是承租方按规划使用托儿所室外活动场地而安装几扇门,另一边是居民为确保“生命通道”通畅而进行“保卫战”(详见晚报11月5日3版报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笔者认为,这些问题都得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解决,超出法律的准绳解决不了问题。
该小区规划图纸显示:原来一楼在建设初期备案的是托儿所用房(房产不包含公共绿地),并规划有室外活动场地,而该场地与紧急消防通道相叠加。此前有一家幼儿园在此办园,曾不顾业主反对毁坏绿地进行了硬化,还在室外的活动场地设置了通透式围墙。对此,鱼峰区城管部门曾对前期幼儿园涉嫌违法搭建的钢架棚进行调查,因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城管依法拆除其顶棚,因当时幼儿园还在使用中,考虑到孩子的安全问题,暂时保留该围墙。之后,幼儿园因种种原因撤离。如今,新进驻小区的教育机构即将开园,这几扇门该不该安装?那堵围墙该不该拆除?由此可见,这是一堵围墙因历史遗留原因未能妥善处理,新装的几扇门引起业主的维权之争。
此问题解决也不难。一是10栋二单元一楼的产权单位应该对室外活动场地的临时建筑物,及时申报、办理报建等手续,若无法取得相关手续要按规划恢复用地原貌,而不是把问题留给第二甚至第三任承租方。二是规划部门应及时派员实地调研,明确托儿所室外活动场地与紧急消防通道相叠加是否需要调整,室外活动场地是否有条件设置临时建筑物围挡。三是执法部门依法拆除原违建围墙,或是按规划调整监督场地使用人合法设置建筑物或构筑物。四是小区物业、教育机构及业主相互理解、相互监督,共同维护消防通道畅通,小区才能长治久安。
小区美则城市美。每个家庭是组成城市的“细胞”,众多家庭组成了小区,邻里间在生活中难免有摩擦,在法律范围内协商解决问题各方才能和谐相处。而这一切都是基于依法办事,超出法律的准绳解决不了问题,也无法让民众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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