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广场10栋、11栋露天停车场已整改 将执行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
记者 范桢
晚报讯 10月26日,晚报4版以《“商住一体”露天停车场应如何收费》为题,报道了保利广场10栋、11栋露天停车场不合理收费一事,引起读者关注。10月29日,柳北区物价局再次责令停车场管理方严格执行《柳州市住宅小区车辆停车收费指导标准》。经过协调,停车场管理方已对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整改。
保利广场10栋、11栋属“商住一体”,广西柳州群邦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为小区露天停车场的管理方。管理方认为,停车场是配套农贸市场使用,停车收费标准应执行市场调节价。但业主对该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提出质疑,认为停车场应提供给业主使用,要实行《柳州市住宅小区车辆停车收费指导标准》。为此,停车场管理方与业主多次产生纠纷,闹得不可开交。
经物价部门现场走访,认定该停车场需实行政府指导价。今年以来,物价部门多次责令停车场管理方对收费标准进行整改。10月23日,柳北区物价局接到业主投诉,又来到该停车场,要求该公司负责人调整停车场收费标准。当时,停车场管理方并未立刻整改。
10月28日,“晚报微姐”接到市民韦女士报料,称停车场管理方将一名业主的车牌号列为“黑名单”,禁止该车辆进入停车场,小区业主立即报警。警方经过一个小时的调解,停车场管理方才准许车辆进入。
记者从警方获悉,保利10栋、11栋楼下的露天停车场已经多次被投诉,业主和管理方矛盾不断,有的业主不满管理方乱收费,甚至有冲卡行为,而管理方态度强硬,双方容易发生争执,产生纠纷。警方告知停车场管理方,业主停车有自主选择权,管理方不能采取恶意方式禁止车辆进入。另外,业主如对停车收费标准不满,也应采取正当的途径投诉,不能强行冲卡或堵门。
10月29日,柳北区物价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停车场,反复进行政策宣传,再三强调停车场收费标准。停车场管理方最终做出表态,愿意调整停车场收费标准,并撤下现有的收费公示牌。目前,该公司正按照《柳州市住宅小区车辆停车收费指导标准》制作收费公示牌,按标准收费。
但停车场管理方表示,一旦执行住宅小区车辆收费标准,停车位会被业主大量占用,不利于农贸市场的停车管理。针对该停车场的使用性质,该公司仍会继续向物价部门提出申请,将停车场作为商业用途,为前来购物的消费者考虑。
物价部门提出,在申请批文暂未下达前,该露天停车场必须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一旦业主发现停车场存在乱收费行为,物价部门将严肃查处。停车场管理方称,会按要求执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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