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多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重拳打击房地产虚假和“黑中介”

南国今报 2018-10-27 16:00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廖艳明)10月26日,柳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柳州市住建委、工商局、城管执法局、物价局等部门将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虚假信息行为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广告;通过房产经纪门店或网络载体,发布虚假房源、价格、虚构交易数据等,欺骗误导购房人;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投资回报,或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或对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涉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屋,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的方式向买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和预订款发卡排号;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未在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在售房现场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不明码标注销售价格,甚至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或在网签合同价格外要求购房人支付额外费用,搞“价外价”;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拒绝公积金使用、强制选择商业贷款,不允许公积金贷、混合贷、组合贷等。

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有:为征收拆迁安置房、职工集资房、保障性住房违规交易,或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宣传承诺“保证要到”、“几率最大要到”保障性等住房指标,收取费用;怂恿当事人采取“阴阳合同”、不实承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

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10月23日至11月4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11月5日至18日,执法人员将现场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企业和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涉及违法违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限期整改、暂停网签、记入信用档案等处理。11月19日至30日,要督促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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