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1套公租房即将分配

柳州日报 2018-07-19 09:58 大字

日报消息(记者侯静雯)17日,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2018年柳州市第一批次公租房7月23日起开始实物分配,本批次共计分配公租房2181套。

本次分配房源中,“杨柳新居一期”“洛维新居”“柳韵华府”“宜居馨苑”为本年新增房源,其余为历年房源。其中,分配给柳南区538套,柳北区822套,城中区135套,鱼峰区670套,柳东新区6套,阳和10套。一房一厅户型房源充足,在优先满足符合一房一厅条件轮候家庭后,可根据自愿原则,由符合两房一厅和单间条件轮候家庭自主选择一房一厅户型。

分配对象为2015年批次申请公租房配租且从未参加选房的轮候家庭;2014年(含)以前历年领取住房货币补贴(包括正在领取补贴家庭和已停发补贴但保留分房资格家庭)、并向城区住建局提交要求实物分房报告,且通过城区住建局审核符合公租房分配条件的家庭;2015年批次申请公租房配租已参加一次选房,因家庭原因等放弃但仍保留一次配租资格的轮候家庭。

在时间安排上,7月23日至31日为分配实施阶段。各城区住建局依据各自具体公租房分配方案组织选房,选房时间由各城区住建局自定。

已选定公租房的家庭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持相关证件到柳北房管所、柳南房管所签订柳州市公租住房租赁合同、公租住房物业合同。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及共住人近期两寸标准相片(每人一张)。市区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家庭提供特困家庭证明书、低保家庭提供家庭低保证明书、低收入家庭提供家庭低收入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领取公租住房钥匙、缴交相关费用的具体办理时间由柳北房管所、柳南房管所另行通知。

对选房结果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予以现场公布,房屋一经选定后不作调整。申请家庭两次放弃配租资格的,取消轮候号,申请家庭需要重新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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