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虚假消费贷款 某金融公司两业务员涉嫌诈骗罪被批捕
○○记者 付华周
通讯员 胡东升
希望过上更高品质的生活,但现实的工资收入又满足不了自己的购物欲,不少人会选择使用消费贷来解燃眉之急。然而,不法分子却利用了人们的这种消费心理,以办理消费贷款为名,骗取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诈骗钱财。昨日,记者从柳南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日前就办理了一起这样的案子,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下称“马上金融公司”)的两名业务员因涉嫌诈骗罪被该院批准逮捕。
金融公司业务员与商家合谋办假贷款骗钱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韦某和刘某案发前是上述金融公司的业务员,负责推销各种消费贷款、审核客户资料以及帮助客户办理贷款等工作。该公司与柳南区谷埠街李乾计算机门店、赣科电子产品门店、诺森通讯器材门店、炫科通讯器材门店等商家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展消费金融分期业务。合同约定该公司为在这些门店购买手机的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分期消费业务办理成功后贷款会支付到这些商家指定的银行账户。
然而,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为了获取更多的钱财,犯罪嫌疑人韦某、刘某经该公司谷埠片区经理庞某(另案处理)授意,与上述合作门店老板合谋,决定采取“非正常消费贷款”的方式,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虚假消费贷款。骗到消费贷款后,他们除了将一小部分钱给被害人外(有的甚至完全不给),其余均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分赃。其中,31岁的谭先生就是被他们诈骗的一名被害人。
轻信无息贷款承诺
莫名其妙地被办消费贷
当事人谭先生表示,去年5月20日左右,手头资金吃紧的他听朋友说可以在柳州办理无息贷款,于是就跟两个朋友一起过来了。到柳州后,一名中介接待了他们,并告知无息贷款的程序,但好几天都没有办理下来。
后来,中介又告诉他们可以办理不需要还钱的1000元网贷。于是,他们便在去年5月27日上午跟中介来到谷埠街一家名为“赣科电子产品”的门店。途中,该中介还交代他们不要乱说话,配合那里的工作人员就可以了。进店后,一名女工作人员找谭先生要了身份证和银行卡,然后就在柜台里用手机进行操作。过了一会,对方让他用银行卡在店里的POSS机上刷1元钱,称看银行卡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后来,对方还挂着工作牌跟他合了影,并称已经通过了。
谭先生说,照完相后中介便让他们3个人回宾馆等消息,每个人可以得到1000元。后来,中介果然来到宾馆用微信发了3000元给他们,他们3人每人分到1000元。然而,去年9月份,当他去银行办业务时才发现自己的征信有问题。个人征信报告显示,他在马上金融公司办理了一笔5583元的手机分期贷款。
“不是说这笔钱不用还吗?而且他们也没有提供任何还款的方式和渠道!”谭先生通过查询银行流水发现,对方只帮他还了去年6月份一个月的钱,之后就再也没有帮忙还钱。意识到上当受骗后,他们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两名嫌疑人涉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
经查,当初为谭先生办理贷款业务的正是犯罪嫌疑人刘某。今年2月24日,21岁的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此之前,23岁的韦某也因为同样的罪名被抓获归案。
截至案发时,包括谭先生在内,已经有9名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他们均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犯罪嫌疑人刘某或韦某办理了手机消费贷款,贷款金额共计4.5万元。而据犯罪嫌疑人韦某和刘某交代,去年2月至6月期间,他们用这种方式总共为七八十人办理了“非正常消费贷款”,所得赃款已经被他们挥霍一空。
柳南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韦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诈行为,隐瞒真相帮被害人办理消费贷款,然后对赃款予以瓜分,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最终,该院决定依法批准逮捕韦某、刘某二人。此外,涉及该案的其余嫌疑人也正在被追逃中。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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