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1米电缆 换两年徒刑 铁路检察官以案说法,告诉你这些事情不能做

柳州晚报 2018-03-22 12:16 大字

普法小志愿者与检察官一起发放宣传资料

○○记者 李华

晚报讯2014年,30岁的阿勇在柳江拉堡附近的铁路旁,用钢锯锯断正在使用的电缆,偷走了1米电缆,导致当时柳江站通过闭塞电缆传送的信号全部中断,车站无法发车。阿勇的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两年。这是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之一。那么,哪些危害铁路安全、破坏铁路稳定的事情不能做?16日下午,在柳州火车站候车的旅客收到了一本小册子,通过里面用文字和漫画形式展现的真实案例,了解到相关涉铁安全知识,受益匪浅。

当天,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柳州火车站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检察干警+小学生普法志愿者”为宣传主体,以“快闪”歌舞+法治宣传为主要形式。现场还设立了法律服务咨询台,为旅客提供法律咨询。来自和平路小学的学生们化身“普法志愿者”,与检察官一起发放宣传资料。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旅客列车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一旦发生不测,后果不堪设想。不论是乱操作旅客列车,还是持极具杀伤力和破坏性的枪支弹药爆炸物进站,或是盗窃铁路电线电缆、设施设备以及在铁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等,都对行车安全和旅客安全造成威胁,必须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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