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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电动车相撞 一男子推车逃逸 警方向市民征集线索,举报有奖

柳州晚报 2017-11-25 12:50 大字

○○通讯员 何雯雯/文

李宗亮/图

晚报讯 17日上午6时44分,在桂中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发生一起涉及电动车的交通逃逸事故。驾驶人梁某英驾驶桂B116**号“新蕾”牌两轮电动车在文昌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过程中,在路口与一名男子驾驶的相对方向左转弯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驾驶人梁某英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该男子逃逸现场。

经事故民警初步调查,逃逸男子发生事故时头戴黄色头盔和粉色口罩(见右图),发生事故后车辆损坏,推车离开现场,途经市民广场、东堤路、蟠龙路,上身穿蓝色连帽外套,深色裤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电动车肇事伤人后离开事故现场,被认定为逃逸。

柳州交警提醒:发生涉及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履行停车、保护现场、救人、报警等义务,及时救治伤者,等待交警、保险到现场处置。

现在警方向广大群众征集线索,警方郑重承诺对知情者的信息进行保密,对提供线索破案者将予以奖励,同时公安机关希望肇事者能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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