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大红文胸挡车牌 女司机称被恶搞

南国今报 2017-09-16 20:25 大字

被文胸遮挡车牌的SUV。监控视频截图

柳州讯9月14日上午,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在晨华路上有一辆灰色SUV用一件大红色的文胸将车牌遮挡起来行驶。

接到举报后,交警立即调用智能交通系统寻找该车。系统显示,该车辆在行经晨华路时,从车上下来一女司机,将遮挡号牌的文胸摘掉,丢弃在路边后,重新上路,左转上潭中东路往柳州市广播电视台方向驶去。智能交通系统在随后的路口获取了该车的车牌:桂BM××××。民警火速联系了该车驾驶人彭女士。

彭女士告诉民警,遮挡号牌的文胸不是她挂上的,她早上九点半左右将车从小区开出来,准备到公司去上班,因为走得急,没有检查车辆就上路了,谁知道车后被人用文胸遮挡了号牌,在路上的时候,她车旁边的一位小轿车司机提醒她,她的号牌被遮住了,她才知道自己被人“恶作剧”了,急忙靠边停车将遮挡号牌的文胸取下。

按照彭女士的描述,民警调取了事发时间段彭女士从小区出发到公司相关路段的视频,视频显示,彭女士的越野车在开出车库时,车后的号牌就已经被遮挡,直到行驶至晨华路被一辆白色轿车驾驶人提醒,彭下车将遮挡物取下。

了解大概情况之后,交警对彭女士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驾车出行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辆的状况后再上路,这是每一个司机都应该做到的,是安全出行的前提保障。

普法课堂

根据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的内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会被处以扣罚12分并且处罚款2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

(莫小华韦慧李宗亮石倩)

新闻推荐

创城志愿探访团走进柳州市博物馆 感受文化惠民带来的变化

志愿者们参观柳州市博物馆9月新启用的图书“漂流驿站”。今报记者张存立摄今报记者谢永辉9月15日上午,由柳州市委文明办、南国今报共同主办的“志愿探访团带你看创城”活动第四站走进柳州市博物馆...

柳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柳州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