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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校园贷”刻不容缓

广西日报 2017-08-23 07:12 大字

不吐不快

边 车

据《南国今报》报道,在柳州某高校就读的大三男生小韦,因“校园贷”而债务缠身,贷款1000元要还19万元,日前被追债方带走因此“失联”。心急的家长在红豆社区论坛发帖后,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和讨论。

近一两年来,关于“校园贷”引发的悲剧屡见报道。河南某高校一学生从网贷平台贷款后,无力偿还跳楼自杀;北京某高校一名学生留下遗书溺亡后,家人在他的手机上仍不断收到威胁恐吓还款的信息;厦门某学院一女学生因卷入“裸贷”,不堪还债压力和催债电话骚扰,在宾馆自杀;广西某高校一名大二学生小陆突然自杀,其原因是借贷赌博,输掉家里给的7万元,又欠下160多万元的借债……

随着校园借贷风的蔓延,大学生已成为校园网贷的“高危人群”,一些大学生遇上唯利是图的校园“黑贷”,被诱导甚至走上不归路。如今,泛滥的“校园贷”已成了“校园害”!清理“校园贷”,整治“校园害”已成当务之急,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首先是对大学生的金融服务要做到位。商业银行要积极研究探索“校园贷”可持续经营模式,通过发展正规金融“把正门打开”,服务于真正有创业、创新和生活需求的大学生。用“良币驱逐劣币”,从源头杜绝“校园贷”乱象产生。

其次是金融监管要到位。对校园网络借贷机构的资质审查和风险控制方面还需加以提升,对借款人的征信审查、中介进入校园的审查和限制都要加强。加大校园借贷监管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乱象,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

再次是依法打击违法行为要到位。伴随“校园贷”,出现了诸多欺诈、传销、赌博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执法部门就应该出手时就出手,对超出国家规定贷款利率的所谓合同、借条要依法予以取缔和打击,对其中存在的严重违法甚至触犯刑法的行为,更须重拳打击。

我们还需要做的是,对大学生消费警醒教育要做到位。对校园中超前消费、追求物质享受等不良风气提前介入干预,进行引导,加强对大学生的理财金融教育,建立风险预警和危机应对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大学以及学生家长,都要进一步强化学生群体的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

从去年4月到今年7月,教育部和银监会等部门已先后印发了三个“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三道金牌”逐步升格,足以说明“校园贷”危害的严重性和迫切性。但目前,“校园贷”乱象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悲剧层出不穷,这说明相关部门的工作还没有做到位。对于“校园贷”问题,目前监管究竟走到了哪一步,解决了多少问题,教育部门、金融机构和司法部门应给社会关注者们一个交代,不能任由其逍遥法外,愈演愈烈。

清理“校园贷”,整治“校园害”,保障校园安全和大学生合法权益,当前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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