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租房纠纷 警方维护秩序成被告 法院:公安机关未滥用职权,驳回诉请

南国今报 2017-08-16 18:08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何书俊通讯员覃柳面)租赁合同到期却拒绝办理手续,并与房东发生争执,辖区公安机关前来处置,却被租户以滥用职权为由起诉到法院。日前,这样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经过柳州中院二审后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姚某和弟弟都经营家具生意,先后租赁了南宁市某公司位于柳州市柳邕路的两处门面作为商铺,2016年1月、3月,租赁门面合同期先后届满,经房东要求,姚某和弟弟却拒不搬离门面。2016年3月17日,南宁市某公司组织人员强行对租赁的门面进行腾空,引发双发的冲突后,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接到报警指派警员到场处置,避免了双方矛盾升级,维护了现场秩序。

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此后,姚某和弟弟认为自己与南宁市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民间经济纠纷,而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存在协助该公司强制清场的行为,是滥用职权插手民间经济纠纷的行为,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确认公安协助南宁某公司强制清场行为违法,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89万余元。

对此,在法院受理案件后,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应诉称不存在滥用职权插手民间经济纠纷的情况,分局在接到110指挥中心转来的姚某的报警后指令辖区城东派出所出警处置,处置过程均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没有违法情况,也不存在不作为的现象,更不存在违法插手民事合同纠纷的问题。

今年3月,柳江法院审理认为,柳江分局接到报警后依法派员处置,在确认双方系自行处理民事纠纷行为后,为防止冲突升级,留在现场维护秩序,并无不当,而姚某等人以警员在现场来认定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滥用职权协助他人腾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对他们的诉请不予支持。姚某不服一审裁定,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裁定。2

新闻推荐

新品上市,打响8月第一抢

联发·柳雍府3号楼新品开盘活动现场。Photo/易柳燕扫一扫,手机找房片区版主易柳燕13楼盘检索经历了连续几周无开盘无推新的市场冷淡期之后,上周,联发·柳雍府率先打破沉寂,打响区域8月推新第一炮。截...

柳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柳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