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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驴乱停 物业公司拖车收费引争议物价执法人员:如果收的是拖车费,并无不妥

南国今报 2017-05-19 16:35 大字
飞鹅商城在消防通道上设置的提示牌。今报记者岑琴 摄

今报记者石红星 岑琴 策划统筹:岑琴

近日,柳州市民兰先生到飞鹅商城购物时,将电动车临时停在消防通道上,结果被飞鹅商城保安人员将车拖移,并锁车“罚款”20元。兰先生认为自己虽然有错在先,但商城的处理也不尽合理,车主交钱后才获准放车的做法,相当于实施了行政执法权,商城有这样的权力吗?

兰先生把自己的经历发到红豆社区柳州论坛上,引来了5000多人次的围观和讨论,网友的回贴多达8页,可见停车和收费等问题所引来的关注。

违停电驴被拖

帖子《飞鹅商城物业强行锁车扣车,不交钱不放车》所描述的事件,发生在5月8日下午。事情虽已过去了10天,但当事人兰先生仍然愤愤不平。他告诉记者,虽然自己将电动车停在商城的消防通道上是有错,但是事情得分开来看,飞鹅商城的做法也不合理。

兰先生讲述了事情的经过。5月8日下午4时许,他开电动车到飞鹅商城购物,把车停在商城5号楼下就上楼买东西了,“大概七八分钟就下来了”。下楼后,兰发现电动车不见了,地上有一行小字,让他到商城的一个集中停车处取车。

停车处在3号楼下,距离兰先生停车的地方有三百来米。兰先生过去看到自己的电动车被上了锁,保安告诉他,要交20元钱才能将车开走。一听说收费,兰先生要求对方出示物价局的收费标准和批文,但对方没有出示。

记者在帖子中看到,兰先生发了3张图,一张是他交钱后保安开的收据,一张是电动车被用铁链锁住的照片,还有一张是飞鹅商城张贴的“严禁乱停乱放 违者拖车20元”的提示。

保安出具的收据上写着:“收到兰先生20元发(罚)款费。”兰先生认为,强制扣车罚款是行政执法部门比如公安、城管的权力,商城这样做已经越权。兰先生比较较真,当天还找了公安、物价等部门反映情况,并找了律师咨询。

网上引发争论

虽然兰先生想在网上“伸张正义”,但这一次,大多数网友认为商城做得对。网友“悠悠塘边情”回帖说:乱停乱放,还有理了?该罚!网友“小排档”说:明显是你乱停,在大马路乱停是150块。这里好便宜啊!网友“毛毛姐夫”说:人家已经写明,不给停那了你还停,你这种人最没有素质了,罚20实在是少了。不少网友认为,商城有提示在先,已经说明乱停的后果,兰先生乱停就该承担这样的后果。

兰先生跟帖争辩:我的错我承认,我乱停你只有警告我的权利,物业管理有强行扣车锁车这个权利吗?针对兰先生的疑问,网友“鱼情分析师”说,在人家的管辖范围内人家有权处理,但是无权罚款。你违章占用消防、救护生命通道,影响进出和公共安全,物业果断排除障碍,人家处理你的违章行为付出劳动,劳务费金额合理。

也有网友认为楼主的质疑值得思考,应该要弄清楚对错在哪,以及什么样的处理方式才是合理合法的。

拖车实属无奈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飞鹅商城采访。飞鹅商城物业公司经理卢笛表示,兰先生的车当天正好停在消防通道上,又正对着电梯口,因此保安将车进行了拖离。她说,由于飞鹅商城是人员密集场所,为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飞鹅商城设置有不少停车位,一是规范商城的停车秩序,二是为了配合公安部门,预防因电动车乱停乱放而导致被盗,顾客将车停到有人看守的地方更安全。

卢笛介绍,商城采取收取拖车费的办法其实也是一种无奈之举,起初的管理并没有这么严格。最初,物业采取的办法比较温和,主要就是通过工作人员到处巡视劝说为主,但是不少业户和顾客都不太听,经常跟工作人员说停几分钟就走,结果一停就是半小时;后来,商城在各消防通道处张贴了蓝底白字“违停拖车20元”的提示,并向业户和顾客口头宣传,但效果不佳。商城不得已才动用了这种强制的办法,乱停的行为确实少了,因为大家都怕被拖车,也怕被收费。

飞鹅商城专门聘请了人员加强消防通道的管理,拖车费就是用于支付这部分人员的工资,并不作为商城的收入。

卢笛表示,目前对此事的争议较大,其实他们也不想采取这种办法,如果有更有效的管理办法,他们也愿意去试一试。事情发生后,飞鹅商城对于兰先生提出的“收费没有正规票据’的情况进行了整改,表示今后遇到此类问题,一是以教育说服为主,二是在收取拖车费时,给车主出具税务部门的定额发票。

物业无权罚款

“网友乱停车肯定是错的,物业可以进行处理,但必须合法合理。如果他们收的是罚款显然是错的,因为物业没有行政处罚权。”广西君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宇说。

刘晓宇指出,《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而物业不是行政机关,并未获得法律赋权实施行政处罚。物业在这种情况下擅自制定规定,对违反自己管理规定的违停进行处罚,属于“乱罚款”。在这件事当中,如果物业在挪车、扣车过程中,造成车辆损失,也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难道物业就只能眼看着不自觉的车主乱停车而无计可施吗?“不能这样说,在法律框架内物业完全可以有所作为。”刘晓宇认为,碰到乱停放的车辆,物业应该向有处理权限的城管、交警等行政部门反映,要求他们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依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0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于单位,消防部门将责令其整改,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于个人,消防部门将对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收费并无不妥

“如果物业收取的是拖车费,我个人认为,并没有什么不妥。”柳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张云明说,因为物业已在禁止停车的通道贴有告示,车主仍将车停在该处,影响了通行甚至消防安全,物业不得不请人将车拖离,恢复秩序。在拖车过程中,肯定产生拖车费用,这个费用显然得由违停的车主来承担,不可能由物业来承担,这合情合理,并不是乱收费。

那么,物业收取的“拖车费”,是否需要经过物价等相关部门批准或备案呢?张云明表示,并非所有收费都要经过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很多收费都是当事双方约定。就这件事来说,物业已经在禁停告示上明示,违停拖走将收取20元拖车费,已经履行了告知和“明码标价”的责任。结果车主坚持将车停在该处,说明其已经认可了物业的这条管理规定,自然就得遵守并承担拖车费。

不过,张云明表示,物业在收取拖车费时,没给车主开发票,只给白条,确实不规范,但这并不属物价部门管辖范围,车主可要求对方提供发票,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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