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买卖信息找到中介买二手房,结果蹊跷百出协议错字、纰漏不少 买不到房还不能马上退钱
今报柳州讯(记者蓝超君)近日,柳州市民黄女士向今报反映,她和房屋中介签订了购房协议并支付了认购金和首付款,但中介却突然告诉她房子不卖了,而认购金和首付款却一直没有退还。
黄女士告诉记者,她是通过房屋买卖信息找到中介公司的。2月27日,她和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委托买卖协议(按揭)》,并支付了1万元认购金以及5万元首付款,共计6万元。
上个月,黄接到中介公司相关负责人的通知:她所认购的房子不卖了,但6万元不能马上退给她。
黄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双方签订的协议,在补充协议中有这样的表述:“签订的上述房屋不能按时过户到乙方名下甲方7个工作日内退回乙方的已支付的购房认购金及首付款人民币共计陆万元整。”同时记者还发现,该协议中有多处错别字。
随后记者致电黄女士所说的中介公司周姓经理,但对方明确表示不方便透露相关信息,不接受采访。
记者为此咨询了柳州市金中大律师事务所余志亮律师,余志亮指出,黄女士与中介签订的协议存在不少纰漏。他同时表示,公司首先违约,黄女士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内容退还认购金及首付款,还可以要求中介支付超时退还的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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