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举行“百日大会战”行动,再掀打击“违建”风重拳出击向违建,打造更多示范点
柳州通过打造示范样板小区大力整治小区违建。(资料图片)
□Text/见习记者 易柳燕
违建一直是柳州市屡禁不止的大问题。柳州打击两违“风暴行动”开展几年来,已经形成高压打击态势,但违建现象频频发生,建筑违建在各城区仍均有存在。为了进一步打击“违章风”,柳州市从今年月日起,开展清理整治违建“百日大会战”行动,要求每个县区至少创建一个“无违建”示范点。
政策
通过3阶段完成“无违章”示范点创建
据了解,柳州市此次举行的“百日大会战”行动分“排查—实施—验收”3个阶段进行,将通过排查,全面摸清柳州市违法建设底数,整治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现有违法建设存量的%。从月起,柳州各县区(开发区)开始开展调查、取证、认定工作,确定整改对象并鼓励自拆整改,对拒不自拆的违法建设依法强制拆除或者没收实物。此外,每个县区(开发区)至少完成一个“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并选择部分强制拆除典型案例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前,“无违建小区”的创建一直是是防违控违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也都在高度重视,将创建“无违建小区”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持防、控、打并举,形成一个多方联动、各级参与的防控体系。但是,对照“无违建小区”创建标准,主动打造一批“无违建示范小点”树立标杆,正面引领,对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将有更重要的意义。
据悉,柳州不少城区都开始着手打造“无违建”社区示范点,其中鱼峰区将先行整治天山路的天山明珠苑小区;城中区选取柳侯社区为示范点;柳北区正在深入开展排查摸底。而其中柳南区的三星园小区,作为最先打造的示范样板,目前进入全面拆违阶段。
走访
打造示范样板小区业主怨言多
月日下午,记者来到柳南区三星园社区三星园小区,发现被拆除的违建大多是建在一楼的钢架棚。据悉,该小区共有多处违建搭盖,其中很大一部分的顶棚已经被拆除。拆卸下来的顶棚堆砌在钢架棚的里面或者旁边。
据业主吴阿姨透露,这些违建一部分是由柳南执法局的人拆除的,还有一部分是自行拆除的,剩余一部分虽然被执法局下发了自行拆除通知,却还没有动手拆除。被执法局强行拆除违章搭建的当事人李阿姨提及此事还略有怨言:“楼上时不时总会掉些杂物下来,二楼的许多护栏因为年限问题也早已经锈迹斑斑,楼上的业主不更换护栏,我们楼下的人总住的心惊胆战。装钢架棚虽然影响采光,但是可以挡雨水、挡垃圾,还能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像这样今天发文件,明天就来拆,那我们的人身安全谁来保障?”居住在四楼的韦阿姨更是直言不讳地说道:“虽说拆‘违建\’跟我没多大关系,但作为小区的一员,我看着也不太舒服。说是打造‘无违建\’小区,可现在这样拆一点留一点,小区看起来更加凌乱不堪。而且拆下来的东西不拉走,时间一过,难保大家不装上。”
部门
采取“回头看”模式除死灰复燃
随后,记者从柳南城管部门获悉,依法打击违建的流程,走程序的时间事实上是比较漫长的。需要下达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强制执行催告书,这些执法文书均有送达回证,证明送达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拒绝签收,城管部门还需留置送达,由社区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因为流程漫长,所以留给“违建”业主自行拆除的时间就相对“十分充裕”,所以不存在所谓“今天发文件,明天就来拆”一说。此外,该部门工作人员对于人身安全和接下来的后续处理也作出解释:通过违建来保障人身安全是行不通的。护栏锈坏威胁到他人人身安全,可以通过业主大会甚至社区调解来协商解决,实在不行还能走法律程序,并不只有违建这一条路可走。而且三星园小区作为柳南区打造的首座“无违建”示范点,工程并没有结束。“我们拆除下来的建筑垃圾接下来也会派人拖运走。再次装上的问题更加不用担心,我们接下来会采取‘回头看\’整治模式,一旦发现有死灰复燃的情况发生,那就不仅仅只是简单的强行拆除了。”
措施
重在加强“无违建”意识宣传
事实上柳州市执法局与“违建一族”抗战多年,打击力度一直有增无减,在风险高低与回报多少的权衡博弈中,违建的“性价比”风光也将逐渐减弱。
“除了对‘违建\’进行严厉打击以外,更重要的是加强‘无违建\’意识的宣传”,柳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补充道:“到位的宣传要比强拆来得实用,且省心省力。‘无违建\’创建需要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所以我们不仅在巡查中开展‘无违建\’宣传,在拆除过程中也要坚持强制拆除与劝导自行拆除相结合的拆违工作思路,给违建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做法规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大力营造全民参与‘无违建\’创建的良好氛围。这也是我们接下来要着手大力推进的事情。”
阅读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沈彦婷)月日(上周六),柳州碧桂园推出套号楼~平方米三房和四房,价格为~元/平方米。项目近期推出感恩回馈“老友新邻2+2”活动,凡推荐购房成功,新老业主都将获得2年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