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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空违建”久拖不拆是懒政作怪 吴家宁

梧州日报 2016-11-23 23:30 大字

近日,有网友在红豆社区柳州论坛发帖,称在柳州市柳太路二区(原十一冶二区)不少“凌空违建”拔地而起,不仅影响小区美观,还严重影响楼房安全。对此,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经过上级审核后,将对违建依法拆除。据介绍,这些小区“凌空违建”存在时间最长的至少有5年了,最短的是最近一两年才陆续出现。

从曝光的柳州市柳太路二区“凌空违建”来看,其特点有:没有经过专业规划、测绘和施工,存在比较长的时间,看起来很突兀,非常不协调,安全问题令人担忧……“凌空违建”存在时间最长的至少有5年了,小区居民也曾多次向社区、城管部门反映,相关部门也前来张贴了拆违告知单,可是为什么却一直未予拆除呢?为什么非要等到现在媒体曝光了,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才表示“目前正在走相关程序,在经过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对违建进行依法拆除”呢?

凡此种种,除了谴责违建业主胆大妄为外,显而易见,相关管理、执法部门监管缺位,这种监管的缺位,直接导致违建之风愈演愈烈,让小区环境与秩序变得越来越糟。

又如,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若积极作为,加强片区巡查,主动与各职能部门分工合作,联合执法,协调解决问题对违法违章建筑,发现一处查处一处,违建之风不会愈演愈烈。

事实上,对“凌空违建”之类的违法建筑,越是提前介入,执法越相对容易;拖得越久,执法越有难度。有的地方处理违法建筑总显得“慢半拍”,坐视其“壮大”后才开始行动,导致违建者往往“理直气壮”地索要高额“赔偿”,而且强拆时容易发生冲突,影响社会稳定和和谐。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凌空违建”也不是一夜冒出来的。为什么执法部门不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而要等到星火燎原时才痛下决心?一建一拆,且不说是浪费了多少的社会资源财富,单是其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已无法估算。

因此,“防违”比“拆违”更重要。笔者认为,对待违法建筑,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严格落实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每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城管等执法部门更要加大宣传力度,平时加强巡查,同时畅通举报渠道,不让违法建筑“落地生根”,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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