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前落实取消药品加成
本报综合消息 11月1日,我区在柳州召开全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现场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果,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医改进入深水区后的主战场,其范围包括市辖区及以上一、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民族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及自治区直属医疗机构。
我区自2010年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以来,先后有柳州、玉林、桂林、防城港、百色等5市共56所城市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并取得明显成效。结合自治区深化医改重点任务,各试点城市将在已开展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相关实施方案,重点完善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人事分配制度、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配套措施,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除国家试点外,其他设区市要在今年12月底前出台本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同步指定其他配套政策,建立起完整的改革政策体系。同时,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建立绩效考核督查机制,加大政策培训力度,促进各项政策落实,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
根据要求,所有试点城市要在2017年3月前落实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除国家试点外的其他设区市,最迟于2017年3月底前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鼓励设区市加快改革力度,于今年内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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